
(1).敬謹供給。《左傳·哀公三年》:“百官官備,府庫慎守,官人肅給。” 楊伯峻 注:“肅給,謂肅敬供給。”《管子·君臣上》:“是以上有餘日而官勝其任,時令不淫而百姓肅給。此唯上有法制,下有分職也。” 尹知章 注:“肅給,言其敬而供上。” 漢 賈誼 《新書·禮容語下》:“身恭除潔,外内肅給,敬也。”《唐語林·補遺一》引 唐 顔真卿 《和政公主神道碑》:“上之在 陝 ,憂主乏匱,乃命中使屢敕節度及轉運使,隨主所須,務令肅給。”
(2).引申為奉公盡職。 宋 司馬光 《員外啟殡文》:“惟靈居家孝慈,蒞官肅給。”
(3).敏捷。《國語·晉語七》:“知 羊舌職 之聰敏肅給也,使佐之。” 韋昭 注:“肅,敬也;給,足也。” 王引之 《經義述聞·國語下》:“肅之言速,給之言急也……聰敏,言其通達也;肅給,言其敏捷也。四字義相貫注, 韋 注失之。”
“肅給”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解釋,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指恭敬謹慎地提供所需物品或服務,常用于描述對上級、長輩或重要事務的尊重态度。例如《左傳·哀公三年》提到“百官官備,府庫慎守,官人肅給”,強調官員需以恭敬的态度履行職責。
引申為恪守職責、忠于職守。如宋代司馬光在《員外啟殡文》中評價某人“居家孝慈,蒞官肅給”,即贊揚其公私分明的品行。
在《國語·晉語七》中,“聰敏肅給”被用來形容思維和行動敏捷。學者王引之注解“肅”為“速”,“給”為“急”,合指反應迅速、辦事利落。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用例或語義演變,可參考《左傳》《國語》等文獻。
《肅給》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嚴肅地給予或下令給予。它常用來形容一種正式、莊重、嚴肅的态度或行為。
《肅給》這個詞的部首是肉,筆畫數為12。
《肅給》是簡體字,它的繁體字形是「肅給」。
在古代,「肅給」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稍有不同,可以采用「肅予」或「肅與」的形式。
1. 在會議上,領導肅給了員工表彰和獎勵。
2. 這個警察嚴肅地肅給了違法行為者一份罰單。
3. 老師以肅給的語氣指示學生按時完成作業。
肅然、肅靜、肅殺、肅清、莊肅等。
鄭重、莊重、嚴肅、莊嚴、正式。
輕松、隨意、悠閑、隨便、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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