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nack;refreshment]∶指分量少而價錢低的菜或粽子、元宵、年糕等食品
小吃店
(2) [cold dish]∶西餐中的冷盤
亦作“ 小吃 ”。1.正式飯菜以外的熟食,多指下酒菜。《醒世恒言·錢秀才錯占鳳凰俦》:“三湯十菜,添案小喫,頃刻間,擺滿了桌子。”《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景蘭江 叫了一賣一錢二分銀子的雜膾,兩碟小吃。那小吃一樣是炒肉皮,一樣就是黃豆芽。”《鏡花緣》第十二回:“酒過一二巡,則上小盤小碗,其名南喚‘小吃’,北呼‘熱炒’。” 清 李鬥 《揚州畫舫錄·小秦淮錄》:“ 小東門街 多食肆,有熟羊肉店……先以羊肉雜碎飼客,謂之小吃,然後進羊肉羹飯。”
(2).今多指點心鋪出售的熟食或飯館中的經濟膳食。 艾蕪 《人生哲學的一課》:“我緩緩地順着街邊走,向着那些夥計匆匆忙忙正做面餅的鋪面,以及老太婆帶着睡眼坐守的小吃攤子,溜着老鷹似的眼睛。”
(3).西餐中的冷盤。
見“ 小喫 ”。
“小吃”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狹義概念
指分量少、價格低的非正餐食品,如粽子、元宵、年糕等,或西餐中的冷盤。這類食品常見于小吃店或作為宴席點綴。
廣義延伸
泛指具有地方特色的風味食品,如北京焦圈、武漢熱幹面、香港腸粉等。這類小吃反映當地物質文化,是遊子寄托鄉愁的對象。
小吃不僅是飲食符號,更承載地域文化認同。例如北京稱小吃為“碰頭食”,強調其社交屬性;香港稱“小食”,突出便捷性。部分小吃制作工藝複雜,已發展為飲食文化代表。
如需了解更多地方小吃案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4、5等來源。
小吃是指口味獨特、制作簡便、供應方便、價格較低的食品。通常用來解決人們在饑餓時的零食需求,也可以作為飯後的小點心。
小吃的拼音是"xiǎo chī"。它由"小"和"吃"兩個字組成。其中,"小"作為部首可以拆分,同時它有三畫。而"吃"則不可拆分,它有七畫。
小吃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明代,最早用于形容輕食。在傳承發展過程中,小吃逐漸指代一類小規模的食品,成為人們日常飲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繁體字中,小吃則寫作"小食"。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小吃使用的字形與現代稍有不同。其中,"小"字寫作"⺌",而"吃"字寫作"食"。
1. 我喜歡在夜市上品嘗各種美味的小吃。
2. 這家餐館的小吃很有特色,每一種都讓人回味無窮。
與小吃相關的組詞有:夜市小吃、街邊小吃、特色小吃、傳統小吃等。
近義詞包括:小食、小吃品、小飨、小茶等。
小吃的反義詞可以是正餐、主食、大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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