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鞫谳的意思、鞫谳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鞫谳的解釋

審訊議斷(獄案)。《宋史·職官志五》:“﹝大理寺﹞ 元豐 官制行,置卿一人……卿掌折獄、詳刑、鞫讞之事。” 清 沉德潛 《百一詩》之一:“鞫讞恣撻辱,需索空雞豚。”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鞫谳”是古代司法體系中的專業術語,指案件審理中審訊與定罪的雙重程式。《漢語大詞典》将“鞫”解釋為“審問罪人”,即對案件事實的詳細查證;“谳”則指“議罪定案”,即依據法律條文作出判決。二字連用形成複合概念,體現古代司法“先鞫後谳”的嚴謹流程。

從制度層面看,該詞常見于宋代文獻,如《宋史·刑法志》強調“鞫谳分司”,要求審訊官與定罪官職能分離,防止司法專斷。學者徐道鄰在《中國法制史論集》中指出,這種制度設計“通過分工制衡保障審判公正”。典型用例可見《折獄龜鑒》記載的“鞫其奸狀,谳以重典”,指通過審訊查明犯罪事實後依法嚴懲。

現代法律史研究常借用該詞分析傳統司法特征,如張晉藩《中華法制文明史》用“鞫谳制度”概括中國古代“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相分離”的審判特色。其詞源可追溯至《周禮》“司寇掌鞫獄,大司寇掌谳獄”的職官分工,顯示該制度的曆史延續性。

網絡擴展解釋

“鞫谳”是一個古代司法術語,由“鞫”和“谳”兩字組成,分别代表不同的法律程式:

  1. 鞫(jū)
    指審訊、查問案情的過程。《說文解字》釋為“窮理罪人”,即徹底追究犯罪事實。例如在宋代司法中,“鞫司”負責審訊犯人、收集證據。

  2. 谳(yàn)
    指審議定罪、判定刑罰。《漢書·刑法志》提到疑難案件需“謹谳之”,即謹慎議罪。宋代“谳司”則依據律法對審訊結果進行複核和判決。

整體含義
“鞫谳”合稱表示古代司法中“審訊”與“定罪”兩個關鍵環節,尤其體現在宋代“鞫谳分司”制度中。該制度将審訊與判決權分立,由不同官員負責,旨在防止冤案、制約司法權力(如《宋史·職官志》記載的“獄司推鞫,法司檢斷”)。

應用背景
這一概念常見于宋元法制史,例如《洗冤集錄》等文獻中,反映了古代對司法公正的追求。現代研究中,“鞫谳分司”常被類比為“審判分離”的早期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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