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四個姓氏。自 漢 以來,曆代多有以四個名門貴族的姓氏合稱為四姓的。如: 東漢 明帝 時外戚有 樊 、 郭 、 陰 、 馬 四姓(見《後漢書·明帝紀》 李賢 注); 三國 蜀 有 焦 、 婁 、 孟 、 毛 四姓(見 晉 常璩 《華陽國志·南中志》), 吳 有 朱 、 張 、 顧 、 陸 四姓(見《文選·陸機〈吳趨行〉》 李善 注); 晉 廣陵郡 有 雷 、 蔣 、 谷 、 魯 四姓(見《晉書·劉頌傳》); 唐 有 崔 、 盧 、 李 、 鄭 四姓(見《新唐書·儒學傳中·柳沖》)等。
(2). 南北朝 世族,以郡望或官位分為甲、乙、丙、丁四等,謂之四姓。《梁書·張绾傳》:“ 綰 在郡,述《制旨禮記正言》義,四姓衣冠士子聽者常數百人。”《新唐書·儒學傳中·柳沖》:“郡姓者,以中國士人差第閥閲為之制……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太中大夫者為‘丙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凡得入者,謂之‘四姓’。”
(3).泛指名門貴族。 南朝 陳 徐陵 《<玉台新詠>序》:“五陵豪族,充選掖庭;四姓良家,馳名 永巷 。” 明 唐寅 《金粉福地賦》:“貯四姓之良家,延諸姑與伯姊。”
四姓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曆史内涵的詞彙,其含義隨時代背景變化而不同,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東漢四大外戚家族
東漢時期,四姓指代皇室聯姻的四大外戚家族,即樊、郭、陰、馬。這一稱謂源自《後漢書·皇後紀》,當時外戚通過聯姻掌握朝政實權,成為社會頂層貴族代表。
魏晉南北朝門閥姓氏
南北朝至隋唐,“四姓”特指門閥制度中的頂級士族。如唐代以崔、盧、李、鄭為四大姓,代表北方最高門第。《新唐書·儒學傳》記載,唐太宗曾命高士廉編修《氏族志》,明确四姓的社會地位。
少數民族姓氏分類
古代羌族等少數民族将部落分為四大姓氏,如唐代黨項羌以拓跋氏為首,另含往利氏、頗超氏、野利氏,見于《舊唐書·黨項羌傳》。此類劃分體現族群内部的血緣與權力結構。
科舉時代的等級象征
宋明以後,“四姓”衍生為科舉制度下的階層符號,如《明史·選舉志》提及的“官、民、軍、匠”四籍,不同戶籍在科考中享有差異化待遇,反映社會流動的複雜性。
“四姓”是古代中國對不同時期名門望族或社會階層的特定稱謂,其含義隨時代演變有所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特定曆史時期公認的四大顯赫家族,不同朝代組合不同:
南朝按郡望或官位劃分社會階層,形成四等:
廣義上可代指所有顯赫家族,如南朝文獻中“四姓良家”即泛指上層社會。
注:需注意部分非權威來源(如)提到的“魯、齊、燕、衛”四姓缺乏可靠曆史依據,建議以高權威性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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