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本心,本願。《宋書·王僧達傳》:“嘗膽濡足,是其分願,分心掛腹,實亦私苦。” 唐 韓愈 《郓州溪堂詩》:“孰饑無食?孰呻孰歎?孰寃不問,不得分願?” 清 方苞 《周官辨僞二》:“豈若天子之吏,以時會之,而聽其相從於有司之前,可以稱年材使各得其分願哉!”
"分願"是漢語中較為古雅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本分範圍内的願望",即基于個人身份、地位或現實條件所應持有的合理願望。《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猶本分",強調願望與自身處境的適配性。該詞由"分"(本分、職分)與"願"(心願、期許)複合構成,詞源可追溯至宋代文獻,如《朱子語類》中"各安其分願"的表述,體現儒家倫理中安守本位的價值觀。
在具體使用中,"分願"常與否定詞搭配,如《宋史·洪咨夔傳》"非老臣分願"之句,表達對非分之想的克制。近現代文學作品中,該詞多用于表現人物恪守本分的心理狀态,如錢鐘書《圍城》通過"此非分願"的描寫展現知識分子的自我約束。
權威語言學研究指出,"分願"屬于漢語"名·願"式偏正結構複合詞,其構詞法折射出傳統文化中"安分守己"的社會倫理觀念(《漢語複合詞研究》,商務印書館,2019)。現代語境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研究或特定文學創作場景。
“分願”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本心、本願”,指與個人身份或處境相符的願望或志向。以下是詳細解釋:
“分願”由“分”(本分、身份)和“願”(願望)組成,強調符合自身條件的願望。例如《宋書·王僧達傳》中提到“嘗膽濡足,是其分願”,意為“卧薪嘗膽是符合他本分的願望”。
部分文獻中,“分願”也引申為“身份相應的願望”(如唐代韓愈詩序中的用法),但這一含義使用頻率較低。
現代漢語中“分願”已不常用,多出現在古文研究或文學創作中。其近義詞包括“本願”“素志”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宋書》《韓愈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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