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場的招子。 清 李鬥 《揚州畫舫錄·小秦淮錄》:“ 大東門 書場在 董子祠 坡兒下厠房旁,四面團座,中設書臺,門懸書招,上三字橫寫,為評話人姓名;下四字直寫,曰開講書詞。”
“書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書招(拼音:shū zhāo)指書場的招子,即古代書場(說書、評話表演場所)用于宣傳的招牌或廣告。例如清代李鬥《揚州畫舫錄》記載:“門懸書招,上三字橫寫,為評話人姓名;下四字直寫,曰開講書詞”。
古代書場标識
書招通常懸挂于書場門口,标明表演者姓名和演出内容,類似現代演出海報。如唐代白居易詩句“隔宿書招客,平明飲暖寒”,即描述通過書招提前招攬聽衆。
文學與曆史文獻中的引用
蘇轼、皎然等詩人作品中均提及“書招”,多與文化活動相關。例如蘇轼詩句“試草尺書招贊普”,雖為引申用法,仍體現“招引”之意。
部分資料(如)将“書招”解釋為“用知識吸引他人”的成語,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主流釋義仍以“書場招子”為主。
“書招”是古代文化場所的實用标識,兼具曆史與文學價值。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揚州畫舫錄》等古籍原文。
《書招》是指招募文書、書信。它出現在中國古代文獻中,用來描述人們招募文職人員、書信往來的情況。
《書招》的拆分部首是“言”和“手”,其中“言”表示與語言有關的事物,“手”表示與手工活動有關的事物。根據部首組合規則,在拆分後,“言”的部分放在上方,表示主宰,而“手”的部分放在下方,表示被控制的對象。
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書招》的總筆畫數是9畫。
《書招》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它是在古代招募文職人員、書信往來過程中形成的。
《書招》的繁體字為「書招」。
古時候,《書招》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和差異,但基本上仍然是由拆分的“言”和“手”兩個部首組成,表達着與書信往來、招募文職人員相關的意思。
1. 古代官府常常發布《書招》,招募有才幹的人才。
2. 商家通過《書招》廣告尋求合適的業務合作夥伴。
1. 書籍
2. 招募
3. 信函
4. 文書
募書、募文、文招
無書、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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