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動。 唐 柳宗元 《送範明府》詩序:“由是吏得為姦以立威,賊知以弄權,詭竊竄易,而莫示其實。”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詞曲·太和記》:“曾見 楊 親筆改定 祝枝山 詠月玉盤金餅一套,竄易甚多。”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賈奉雉》:“回思諸作,茫不記憶,惟戲綴之文,歷歷在心。然把筆終以為羞;欲少竄易,而颠倒苦思,竟不能復更一字。” 郭沫若 《十批判書·儒家八派的批判》:“任何古書,除刊鑄于青銅器者外,沒有不曾經過竄易與潤色的東西。”
"竄易"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語義指向的動詞,其核心含義指對原有文字内容進行修改、改動或更替,尤指未經授權的私自更改行為。該詞由"竄"與"易"兩個語素複合而成:"竄"本義為隱匿、改作,《說文解字》釋為"匿也",引申出改動之意;"易"則表變更、替換,《周易·系辭》載"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二者結合構成"私自修改"的完整語義場。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竄易"特指"改動(文字)",常應用于文獻校勘、文稿修訂等語境。例如在古籍整理工作中,可能涉及對傳抄過程中被後人篡改的文本進行複原。該詞的語義色彩偏向中性,但在具體語境中可能隱含對擅改行為的不認可,如《辭源》中引清人章學誠《文史通義》"後人竄易失其本真"即含批評意味。
在語言學範疇,《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指出該詞多見于明清文獻,現代多用于學術考據領域。其近義詞包括"篡改""改易"等,但"竄易"更強調改動過程的隱蔽性與局部性,不同于"篡改"所含的惡意扭曲語義。該詞的規範使用需注意搭配對象,多與"文字""典籍""文稿"等書面材料形成動賓結構。
“竄易”是一個漢語詞彙,讀作cuàn yì,其核心含義為改動、修改,多用于指對文字或内容的調整。以下是詳細解釋:
“竄易”強調對原有内容的修改行為,既可以是中性(如文學潤色),也可能帶有負面含義(如篡改事實)。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相關文獻或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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