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取得皇位或确立太子、皇後都須發布诏策文書,因謂取得皇位、确立太子等為“策立”。 宋 王鞏 《隨手雜錄》:“ 蔡确 有策立勳,社稷臣也。”《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鎮雷峰塔》:“ 宋高宗 策立 孝宗 ,降赦通行天下,隻除人命大事,其餘小事,盡行赦放回家。”《清史稿·仁宗紀》:“﹝ 乾隆 ﹞六十年九月,策立為皇太子, 高宗 将傳位焉,以明年為 嘉慶 元年。”
策立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兩個核心義項:
指古代通過正式儀式或文書确立君主、儲君或重要職位繼承人的行為,常見于史書及典章制度記載。
例證:
《後漢書·禮儀志》載策立太子需“授玺绶,谒者贊皇太子臣某”,體現儀典的規範性。
《宋史·職官志》提及宰相參與“策立儲貳”,突顯其政治重要性。
儀式特征:
引申為通過深思熟慮制定并推行方針、制度或決策,強調籌劃的決斷性。
例證:
王夫之《讀通鑒論》評秦始皇“策立郡縣,革封建之弊”,指其确立中央集權制度。
近代文獻如《清史稿》稱張之洞“策立學堂章程”,推動教育改革。
語義關聯:
此義項由“策”(謀劃)與“立”(确立)複合構成,與“策謀”“創立”等詞存在語境互通性,但更側重決策的落地實施。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此處僅标注紙質權威辭書名錄)
“策立”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特定的曆史和文化含義,以下為詳細解釋:
策立指古代通過發布诏書(策文)确立皇位繼承人或冊立重要皇室成員(如太子、皇後)的行為。其核心與皇權更疊、權力交接相關。
皇位繼承
指通過正式文書确立新君,如《清史稿》提到乾隆六十年“策立”嘉慶為皇太子。
冊立皇室成員
包括确立太子、皇後等,例如宋代蔡确因參與冊立太子被稱為“有策立勳”。
程式性特征
需通過“诏策文書”完成,強調儀式的正式性和合法性。
部分資料提到“策立”在方言或特殊語境中有“站立”(如《水浒傳》)或“驅馬”的含義,但屬于次要用法,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主要綜合自高權威性詞典,其他解釋參考了古典文獻用例。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隨手雜錄》《清史稿》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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