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人求情。《儒林外史》第四回:“衆人慌了,求 張鄉紳 帖子在知縣處説情。” 瞿秋白 《文藝雜著續輯·關于高爾基的書》:“我還常常看見 高爾基 替那些著作家說情,他們在革命以前卻曾經卑劣地窘迫過他。” 梁斌 《紅旗譜》十三:“ 運濤 想:托人去說情吧。”
怡悅情性。《韓非子·揚權》:“曼理皓齒,説情而損精。”
“説情”是“說情”的異體寫法,現代漢語中通用“說情”,指替他人請求寬恕或幫助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說情指通過溝通或請求,為他人争取寬大處理或特殊照顧。這種行為常見于人際交往或司法調解中,例如在《儒林外史》中,張鄉紳通過帖子向知縣說情。
文學與曆史用例
近義詞與用法
近義詞包括“求情”“讨情”,均指向他人表達請求。例如:“他因犯錯被罰,家人急忙找人求情。”
社會文化背景
說情常涉及“情面”“私意”(如所述),體現人際關系中的權宜與妥協,但也可能引發公平性問題。
提示:現代語境中,“說情”多用于非正式場合,需注意把握分寸,避免逾越法律或道德界限。
《説情》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通過言辭表達感情或進行感情的交流。這個詞多用于文學作品中,描述人物之間的情感交流,描繪出他們的心理活動。
《説情》由“言”部和“情”部組成,其中“言”是聲部,形狀類似于“讠”,“情”是省部,形狀類似于“忄”。按照五筆輸入法的統計,這個詞總共有13畫。
《説情》來源于古代漢字,最早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一書中,詞義基本沒有變化。在繁體字中,這個詞的寫法為「説情」。
在古代,漢字的形狀和書寫方式與現在有所不同。對于《説情》,古人寫作「說情」,其中「說」字由右側的聲旁組成,表示通過言辭表達;「情」字則由左側的心旁組成,表示感情。
1. 那篇文章以流暢動人的筆觸説情其中的愛情故事。
2. 她用優美的文字説情自己内心深處沉穩的愛意。
1. 説理:通過言辭表達道理。
2. 説服:用言辭或論證等手段使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或意見。
1. 表達:用言辭、行為、寫作等方式傳達思想、感情。
2. 交流:彼此之間互相傳遞、分享信息或思想。
1. 沉默:不說話或不表達自己的情感。
2. 裝作不知道:明明了解卻假裝不知道或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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