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贊同也不反對。 金 王若虛 《君事實辨下》:“ 憲宗 朝, 李絳 、 李吉甫 數争論於上前,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權德輿 居中無所可否,上鄙之。” 洪深 《電影戲劇表演術》第一章五:“戲劇表演的成功,可使看的人對于某種情況……本來是無所可否的,現在有了确定的态度。”
“無所可否”是一個中性色彩的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對某件事既不表示贊同,也不明确反對,态度模棱兩可。
適用于描述職場、政治或日常中态度模糊的行為。例如:“會議上他對提案無所可否,導緻讨論陷入僵局。”
提示: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語成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解析。
無所可否是一個成語,用于形容對某件事情沒有任何可否的意見,表示完全同意或沒有異議。無表示沒有,所表示的是事物,可表示可以,否表示不可以,無所可否就表示沒有任何可以或不可以的意見。
拆分部首和筆畫:
無所可否的拆字方法:無(一),扌(3),合計(4),心(4),不(4)。總筆畫數為16筆。
來源:
無所可否最早見于《莊子·外物》:“病不能可否已矣,乘物不能存峻已矣”。後來被引申為對一件事情沒有任何異議或疑慮。
繁體:
無所可否的繁體字為「無所可否」。
古時候漢字寫法:
無所可否在古代以篆書或者隸書形式寫作“無所可否”。
例句:
無所可否是一個很好的團隊合作的表現,大家都能夠積極參與并且全力支持。
組詞:
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無所事事、無所不為。
近義詞:
沒有異議、沒有異樣、沒有顧慮。
反義詞:
有所可否、有所不同、有所顧慮。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