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宋 元 間說話人、戲曲作者與藝人的行會組織。多設立于 杭州 、 大都 (今 北京市 )等大城市,如古杭書會等。參加書會的作者稱為才人。《清平山堂話本·簡帖和尚》:“一個書會先生看見,就法場上做了一隻曲兒。”《水浒傳》第四六回:“後來書會們備知了這件事,拿起筆來,又做了這隻《臨江仙》詞。” 郭沫若 《雄雞集·學習關漢卿并超過關漢卿》:“ 關漢卿 的不朽劇作,大都是在他的書會朋友們互相讨論修改下寫出來的。”
(2).鄉村的學塾。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三教外地》:“都城内外,自有文武兩學,宗學、京學、縣學之外,其餘鄉校、家塾、舍館、書會,每一裡巷須一二所。弦誦之聲,往往相聞。”
書會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現代用法綜合分析。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化研究角度闡釋:
傳統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書會”最初指宋元時期民間藝人、文人為編撰話本或戲曲劇本而結成的行會組織。此類團體多活躍于勾欄瓦舍,成員包含才人、老郎等職業創作者,代表作品如《張協狀元》等南戲。
曆史功能演變
明代以降,書會逐漸與地方民俗結合。清代《通俗編》記載,部分地區的書會演變為科舉文人交流詩文的雅集,兼具學術研讨與文學創作功能,多見于江南書院文化圈。
近現代延伸義
現代《辭海》補充釋義,書會可特指群衆性讀書組織,例如20世紀鄉村地區以傳閱書籍為核心的文化互助團體。此用法在華北、關中方言區保留較多。
當代文化形态
在民俗學研究中,“書會”亦指代曲藝展演活動,如河南寶豐馬街書會。該民俗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表現為藝人群聚說唱、競演的傳統集會,承載口頭文學傳承功能。
“詞”與“書會”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以下是它們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詞”是漢語中最小的可獨立運用的語言單位,屬于表意文字的基本組成部分。從戰國時期開始,“詞”逐漸演變為指代詩歌體裁(如宋詞),并與“辭”在古文中有同義關系。
文學意義
其他含義
曆史背景
書會是宋元時期戲曲、曲藝作者及藝人的行會組織,多設于杭州、大都(今北京)等城市。成員稱為“才人”,負責劇本創作、演出指導等。
社會作用
其他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來源網頁(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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