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曆舉典故。《鏡花緣》第八十回:“近日還有一種數典的,終日拿着類書查出許多。” 章炳麟 《辨詩》:“詩又與議奏異狀,無取數典, 鐘嶸 所以起例,雖 杜甫 媿之矣。”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第二五篇:“惟於小説又復論學説藝,數典談經,連篇累牘而不能自已,則博識多通又害之。”
“數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本義
指對古代典籍進行細緻研究、列舉典故的行為。例如《鏡花緣》中提到“數典的,終日拿着類書查出許多”,即強調通過查閱典籍積累知識。
引申義
在成語“數典忘祖”中,“數典”特指數說曆史典故或史冊内容,引申為追溯本源。例如章炳麟《辨詩》中“無取數典”,即批評過度依賴典故而忽略本質的創作傾向。
《數典》一詞的意思是查閱或記錄事項、記載規範。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數”和“典”,分别表示“計算”和“規範”之意。字形的筆畫數為10畫。
《數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文化傳統。在古代,人們經常使用典籍或手冊來記錄和整理規範、法律等事項,以便查閱。因此,出現了“數典”的概念,指的是通過記載來計算、确認和規定事物的準則。
《數典》在繁體字中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都是“數典”。
在古代,人們寫漢字的方式和現代略有不同。以《數典》這個詞為例,古代的寫法是“數典”,其中“數”字的上方有一個橫折,并且每個字的筆畫更加繁複。
1. 小明翻開《數典》,找到了他所需要的計算方法。
2. 這本《數典》彙總了各種法律法規。
1. 典範:指某個領域中的典型代表,最佳榜樣。
2. 數位:指數目、數字的位數。
3. 數學:研究數量、結構、變化和空間等概念及其應用的一門學科。
1. 記錄:指将重要的事物或信息寫下來以備查閱。
2. 記載:指将某一事物或信息正式地記錄下來。
1. 丢掉:指無意間或有意地失去某事物或遺忘某一信息。
2. 忽略:指對某事物或信息不加以重視或不予以關注。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