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三代人和睦共居,不分家産。《南齊書·孝義傳·封延伯》:“﹝ 延伯 ﹞僑居 東海 ,遂不至京師。三世同財,為北州所宗附。”
三世同財
指祖孫三代(祖父母、父母、子女)共同生活并共享家庭財産的經濟模式,是中國傳統宗族制度下維系家族凝聚力的重要形式。其核心在于以血緣為紐帶,通過共有財産實現家族成員間的經濟互助與倫理責任。
經濟共同體特征
三代直系親屬同居共財,財産歸家族集體所有,成員按輩分分工協作(如長輩主持家務、青壯年從事生産),收入統一支配,生活物資按需分配。此模式強調家族利益高于個人利益,避免財産分散導緻的家族衰微。
儒家倫理基礎
源于《禮記·内則》“父母在,不有私財”的倫理規範,體現孝道與家族集體主義。子女需将收入上交家長管理,長輩則承擔撫養幼輩、贍養老人的責任,形成代際互哺的閉環。
曆史制度關聯
唐代《戶令》規定“諸子孫别籍異財者,徒三年”,以法律強制維護同居共財;明清時期雖允許分家,但民間仍推崇三世同財為家族興旺的象征,常見于士紳階層及農耕社會。
現代演變與局限
隨着核心家庭普及,該模式逐漸式微,僅在部分農村宗族或傳統文化保存較好的地區存續。其依賴家長權威、抑制個人發展的弊端,亦成為近代批判傳統家族制度的焦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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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同財”是一個漢語成語,指三代人(祖輩、父輩、子輩)共同居住且和睦共處,不分割家産,強調家族内部的團結與經濟共享。以下是詳細解釋:
總結來看,“三世同財”不僅是經濟行為,更承載着傳統家族倫理的文化符號。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相關制度,可參考《南齊書》等典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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