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野之民,平民。《收穫》1981年第6期:“我們說了不算,我們是草民,也許哥哥是對的,該反對這戰争。”
"草民"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積澱的複合詞,由"草"和"民"兩個語素構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草"在此處取比喻義,喻指卑賤、低微;"民"指普通百姓,二者組合後形成具有謙稱性質的專有名詞,特指社會地位低下的平民群體。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封建等級制度下的社會分層概念。明代白話小說《三國演義》第四十三回記載諸葛亮自稱"臣本布衣,躬耕南陽,苟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其中"布衣"與"草民"具有相近的語義場,均體現古代庶民階層的自我定位。
現代語義層面,《漢語大詞典》将"草民"定義為:"舊時平民對官宦的自稱,含謙卑意;現多作自嘲用語"。詞義演變反映出社會結構的變遷——從封建時代的等級稱謂,轉變為當代帶有戲谑意味的社會身份指稱。如作家魯迅在《阿Q正傳》中塑造的底層人物形象,即暗含對"草民"生存狀态的文學化寫照。
在語法功能方面,該詞屬于偏正式合成詞,中心語素"民"承載核心意義,修飾語素"草"限定其屬性特征。古代公牍文書如《水浒傳》中常見"草民某某叩首"的程式化表述,現代則多用于非正式語境,如網絡用語"草根階層"即由此衍生。
語義演變過程中,該詞經曆了"中性稱謂→謙稱→貶稱→戲稱"的嬗變軌迹。清代黃宗羲《明夷待訪錄》所述"天下為主,君為客"的政治理念,客觀上提升了"草民"一詞在思想史研究中的學術價值。
“草民”一詞的含義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綜合解析:
基本定義 “草民”指古代無官職的平民,常作為普通百姓在官方場合的自稱,含謙卑意味。其核心由“草”和“民”構成:“草”象征卑微如野草,“民”指普通民衆,合稱強調社會底層屬性。
曆史淵源 最早見于《左傳·昭公十二年》,記載晉國賦稅過重導緻“草民”逃亡,反映古代平民生存困境。在封建等級制度下,該詞既是對平民階層的客觀描述,也包含對統治階層的敬畏。
語義演變 • 古代:特指未入仕的平民,與“權臣”形成反義 • 現代:延伸為普通人的自謙說法,如“我隻是個草民”,弱化了等級色彩,保留謙遜内涵
文化内涵 • 生存哲學:象征“野火燒不盡”的頑強生命力,體現普通民衆在困境中的堅韌 • 社會隱喻:如“草根”概念的前身,表達基層群體的普遍性與重要性
語言應用 近義詞包括“平民”“布衣”,反義詞為“權貴”“官吏”。現代使用需注意語境,避免在正式場合使用可能引發歧義。
(完整釋義可參考搜狗百科、滬江詞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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