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回欠債。《戰國策·齊策四》:“誰習計會,能為 文 收責於 薛 乎?”《漢書·昭帝紀》:“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後漢書·桓帝紀》:“比歲不登,民多饑窮……其令大司農絶今歲調度徵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復收責。”
“收責”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需結合發音和語境區分:
一、主要含義:讨回欠債(shōu zhài)
詞源與古籍引用
該用法最早見于《戰國策·齊策四》的《馮谖客孟嘗君》:“誰習計會,能為文收責于薛乎?”,意為替孟嘗君到薛地收債。漢代《漢書·昭帝紀》和後漢書中也有類似記載,如“所振貸種、食勿收責”。
詞義解析
“責”為通假字,同“債”,因此“收責”即“收債”,指索還欠款或債務。
二、引申含義:接受責備(shōu zé)
現代用法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收責”可表示“接受批評或責備”,例如用于形容主動檢讨錯誤的态度。但這種用法較少見于古籍,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引申。
古籍特例
《後漢書·隗嚣傳》中“範蠡收責句踐”一句,此處“收責”或為“引罪自責”,但此解釋存在争議,需結合上下文分析。
總結與建議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戰國策》《漢書》等古籍原文。
收責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于指接受責任、承擔責任的意思。
收責的拆分部首是⺍(字心)和⺻(疒部),筆畫數為12。
收責是由「收」和「責」兩個字組合而成。其中,「收」表示接受、接納,「責」表示責任、責備。因此,«收責» 的意思就是接受責任或承擔責任。
收責的繁體字為「收責」。
在古時候,「收責」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基本保持現代字形。
1. 他勇敢地收責,對自己的錯誤毫不推诿。
2. 作為領導,應該及時收責,不容許下屬隨意敷衍。
1. 追責:查詢、追究過錯或責任。
2. 承責:接受或擔當責任。
3. 分責:将責任分配給不同的人或機構。
1. 承擔:表示接受并肩負責任。
2. 承受:表示接受來自外界的影響或壓力。
1. 推卸:表示将責任或義務轉嫁給他人。
2. 逃避:表示躲避責任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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