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祭祀之前,先申儆戒。《唐律疏議·職制·大祀不預申期》“受誓誡” 元 王元亮 釋文:“受誓,謂未行祭祀,先申儆戒也。自太子諸王皆受誓。”《續資治通鑒·宋仁宗天聖五年》:“帝謂輔臣曰:‘百官三日受誓,禮當然邪?’”
“受誓”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區别,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指在祭祀等重要儀式前,通過申明戒律、儆戒參與者來規範行為。這一用法多見于曆史文獻,例如: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接受他人的誓言或承諾”,強調對諾言的認可與約束,常用于人際交往或正式承諾場景。
場景類型 | 古代用法 | 現代用法 |
---|---|---|
核心意義 | 祭祀前的紀律申明 | 接受承諾或監督 |
典型文獻 | 《唐律疏議》《續資治通鑒》 | 現代成語詞典 |
適用對象 | 皇室、官員 | 個人、團體 |
需注意語境差異:古代文獻中“受誓”多與禮儀相關,而現代用法偏向抽象化的承諾接受。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受誓是一個常見的詞彙,指的是接受或宣誓。當一個人受到授權或要承擔某項責任時,他或她可能需要向其他人或團體發表正式的承諾和誓言。這個詞彙常出現在法律、政治、軍事和宗教等領域。
受誓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其中“口”是左部首,表示與口有關,而“言”則是右部首,表示與言語、語言相關。根據《康熙字典》,受誓的總筆畫數為14畫。
《受誓》的繁體字為「受誓」。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受誓并沒有太大的變化,仍然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口”,右邊是“言”,表示與口和言語相關的含義。
1. 他在法庭上受了誓,要正直公正地執法。
2. 公職人員入職前需要進行憲法宣誓,表達對國家的忠誠。
3. 軍人在入伍時需要宣誓忠誠于國家、保衛國土。
組詞:宣誓、起誓、發誓、宣講、交講、諾言。
近義詞:起誓、發誓、宣誓。
反義詞:放棄誓言、違背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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