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譴誡 ”。譴責告戒。《後漢書·皇甫規傳》:“而地震之後,霧氣白濁,日月不光,旱魃為虐,大賊從橫,流血丹野,庶品不安,譴誡累至,殆以姦臣權重之所緻也。”《晉書·元帝紀》:“雷震暴雨,蓋天災譴戒,所以彰朕之不德也。” 宋 歐陽修 《論罷修奉先寺等狀》:“ 開寶 、 興國 兩寺塔殿,并皆焚燒蕩盡,足以見天意厭土木之華侈,為陛下惜國力民財,譴戒丁寧,前後非一。”
“譴戒”是一個書面化較強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譴責并告誡,常用于嚴肅語境中對錯誤行為的批評與警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曆史典籍
多用于描述天災或政治事件中的警示意義。例如:
道德規範
強調對個人或群體錯誤行為的雙重作用:既表達譴責,又傳遞改正的期望,如“譴悟”(通過批評使人醒悟)。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案例或相關詞彙(如“譴谪”“刑譴”),可參考《後漢書》《晉書》等文獻原文或權威詞典。
譴戒(qiǎn jiè)是一個動詞,意指嚴厲地批評、指責,對某人的錯誤或過失進行嚴肅的譴責和警告。
譴戒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讠(讠言訪的訛)和攵(攵是加在字頭左側的部首,表示寫字或行動的意思),共計8畫。
譴戒這個詞的來源在于《說文解字》,最早是指譴責、懲罰罪行。在現代漢字中,譴戒的意義仍然保持類似,即指責和懲戒某人的過錯。
在繁體字中,譴戒的寫法是「譴戒」,即在「譴」字的旁邊加上「言」字的左邊一部分作為部分。
在古代漢字中,譴戒曾有多種不同的寫法,最早的一種寫法是「譧」,後來又出現了「譴」和「戇」兩種寫法。
1. 他對那個懶惰的學生進行了嚴肅而公正的譴戒。
2. 我們應該對違規行為進行及時的譴戒,以維護社會的良好秩序。
譴責、譴責書、譴責信、譴良寬、自我譴責、無聲譴責
斥責、責罵、指責、警告
表揚、褒獎、稱贊、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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