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打發,使離去。《東觀漢記·張歆傳》:“有報父仇賊自出, 歆 召囚詣閤。曰:‘欲自受其辭。’既入,解械飲食之,便發遣,遂棄官亡命。”《後漢書·蔡邕傳》:“ 桓帝 時,中常侍 徐璜 、 左悺 等五侯擅恣,聞 邕 善鼓琴,遂白天子,勑 陳留 太守督促發遣。”《水浒傳》第五二回:“那廝帶将許多奸詐不及的三二十人,徑入家裡來宅子後看了,便要發遣我們出去,他要來住。”《東周列國志》第三十回:“ 穆公 發遣 晉侯 ,方欲起程,忽見一班内侍,皆服衰絰而至。” 郭沫若 《少年時代·初出夔門四》:“國會被解散以後,所有舊國會議員每人是照原薪支給三個月,發遣回籍的。”
(2).特指送嫁。《南史·蕭惠開傳》:“ 惠開 妹當適 桂陽王 休範 ,女又當適 孝武 子,發遣之資,應須二千萬。”
(3).派遣;差遣。《後漢書·明帝紀》:“是歲,發遣邊人在内郡者,賜裝錢人二萬。”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省事》:“或有諠聒時人視聽,求見發遣。” 唐 白居易 《送蕭煉師步虛詩十首卷後以二絕繼之》之二:“試呈 王母 如堪唱,發遣 雙成 更取來。”
(4).指出任。 宋 蘇轍 《龍川别志》卷上:“ 允恭 傳宣 謂 家,以中書闕人,權留 謂 發遣, 謂 由此入直中書。”《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慶曆三年》:“戊寅,以虞部員外郎 杜杞 權發遣度支判官事,太常博士 燕度 權發遣戶部判官事,皆 王堯臣 所薦也。權發遣三司判官始此。”
(5).處理;安排。 唐 白居易 《自問》詩:“老慵難發遣,春病易滋生。” 元 關漢卿 《望江亭》第四折:“似他這強奪人妻,公違律典,既然是體察端的,怎生發遣?”《說嶽全傳》第八十回:“ 嶽飛 乃西天 護法 降凡,即着 金星 送歸蓮座,聽候玉旨發遣。” 季新 《紅樓夢新評》:“設時 晴雯 未死,未知作何發遣?”
(6).猶研讨。 唐 李商隱 《雜纂》:“不學發遣書題,失子弟體。”
(7).遣送;流放。《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 崔寧 不合在逃,罪杖,發遣 建康府 居住。” 明 李贽 《答鄧明府書》:“此事何須來問,輕則決罰,重則發遣已矣。”
“發遣”是一個多義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派遣與差遣
指上級對下級的調度,如《後漢書》中“勑陳留太守督促發遣”,即命令太守執行任務。該義項在古代公文中常見,體現權力層級關系。
強制離開或流放
含強制色彩,如《東觀漢記》記載官員解囚後“發遣”其逃亡,郭沫若文中“發遣回籍”指遣返原籍。此用法多與懲罰相關。
婚嫁相關
特指送嫁,如《南史》提到“發遣之資”需籌備巨額費用,反映古代婚俗中女方家族的經濟責任。
職務處理與安排
既指事務處置(如《顔氏家訓》“求見發遣”),也指官員任職,如宋代“權發遣三司判官”表示臨時委派官職。
提示:該詞現代已罕用,多見于古籍或曆史文獻,理解時需注意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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