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倡大義;發動起義。《後漢書·李通傳》:“ 通 布衣唱義,助成大業,重以 寧平公主 故,特見親重。”《北史·叱列延慶傳》:“時 幽州 刺史 劉靈助 以 莊帝 幽崩,遂舉兵唱義。”《舊唐書·郭子儀傳》:“及 隋氏 季末, 煬帝 南遷, 河 洛 丘墟,兵戈亂起。 高祖 唱義,亦先入關,惟能翦滅姦雄,底定區宇。”
唱義(chàng y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倡導正義、首倡大義,常用于描述在重大事件中率先提出符合道義的主張或起兵讨伐不義之舉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本義為“領唱”,引申為“倡導、發起”。《說文解字》釋:“唱,導也”,強調引領作用。
指“公正合宜的道理或舉動”,如《孟子》雲:“義,人之正路也”。
合成詞“唱義”即“首倡正義”,特指在道義層面率先發聲或行動。
該詞多見于史書,形容英雄人物在亂世中高舉道義旗幟的壯舉:
例1:南朝梁武帝蕭衍起兵讨伐東昏侯時,《梁書》載其“唱義樊、沔,克伐昏虐”,意指其以正義之名發起讨伐。
例2:《晉書》稱劉琨“唱義于并州”,指其于西晉末年在并州號召抵抗外族入侵,彰顯忠勇。
釋為:“倡導大義;首倡起義”,強調其作為“道義行動開端”的引領性。
注解:“倡舉義事”,突出對正義事業的發起與推動。
“唱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曆史文獻中較為統一,主要包含以下解釋:
首倡大義;發動起義
該詞常用于描述在重大事件中率先倡導正義或發起反抗行動。例如:
多用于曆史文獻,描述人物在政權更疊或社會變革中的領導作用。例如: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表達方式缺乏獨特性”,可能與原意存在偏差,建議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及《後漢書》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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