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law-abiding] 安分;守本分
務農守分
安守本分。 漢 王粲 《公宴詩》:“見眷良不翅,守分豈能違。古人有遺言,君子福所綏。” 唐 李白 《空城雀》詩:“恥涉 太行 險,羞營覆車粟。天命有定端,守分絶所欲。”《上海小刀會史料彙編·憶昭樓洪楊奏稿·青浦耆民馬大成等禀》:“務農守分,年皆老邁,曾無隻字公庭。”
“守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安守本分、遵循自身職責或社會規範。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守分”指個體在行為、職責或道德層面保持與自身身份、地位相符的準則,不逾越界限。例如“務農守分”強調從事農業者應專注本業。近義詞包括“守拙”“安分”,反義詞則為“越軌”“逾矩”。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王粲《公宴詩》:“見眷良不翅,守分豈能違”,表達對命運的順應。唐代李白《空城雀》中“天命有定端,守分絶所欲”進一步強調天命與自我約束的關系。
與“守分”相關的成語包括:
在哲學層面,“守分”被視作個人修養與社會和諧的基石。例如,提到“人各有分”,強調尊重個體差異,通過守分實現福報。現代語境中,也用于提倡尊重規則,如“尊重守法守分的企業家”。
“守分”既是一種傳統道德觀,也具備現實指導意義,倡導在個人角色與社會規範間找到平衡。其内涵從古至今一脈相承,成為中華文化中重要的處世準則。
《守分》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遵守規矩、守住自己應有的分寸、不越雷池一步。
《守分》的部首是宀(寶蓋)和分(刀),分别對應的筆畫數是3和4。
《守分》一詞的來源較為複雜,最早出現在《儀禮·月令》一書中,意思是尊重規矩,不越過可控制的領域。
《守分》的繁體字為「守分」。
在古代,「守分」的寫法與現在相似,但可能在書寫風格和結構上有所不同。
1. 他是一個守分的人,不會越界。
2. 在處理糾紛時,我們應該始終守分。
守分無虞、守分度日、守分安命
守規矩、遵守底線、守紀律
越分、越界、不守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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