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籴的意思、收籴的詳細解釋
收籴的解釋
收購糧食。《元典章·戶部七·設立常平倉》:“ 至元 八年奏準隨路常平倉收糴糧斛。”
詞語分解
- 收的解釋 收 ō 接到,接受:收發。收信。收支。收訖。收益。 藏或放置妥當:這是重要東西,要收好了。 割斷成熟的農作物:收割。收成。麥收。 招回:收兵。收港。 聚,合攏:收容。收理。收集。 結束:收尾。收煞。收
- 籴的解釋 籴 (糴) í 買進糧食,與“粜”相對:籴米。遏籴(阻止災區來買糧食)。 筆畫數:; 部首:米;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收籴(shōu dí)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收”和“籴”兩部分構成:
- 收:本義為聚集、收納,引申為官府征收或收購的行為。
- 籴(dí):專指買入糧食(與“粜”tiào“賣出糧食”相對),《說文解字》釋為“市谷也”,即從市場購入谷物。
綜合釋義:
指古代官府以行政手段強制收購糧食的行為,主要用于調節糧價、備戰備荒或充實官倉。其核心特點是官方主導性和強制性,區别于民間自願的糧食交易。
曆史背景與制度特點
-
政策目的
- 平抑糧價:在豐年低價收購餘糧,防止“谷賤傷農”;荒年開倉放糧,抑制糧價暴漲(詳見《漢書·食貨志》常平倉制度)。
- 保障軍需:戰時集中儲備軍糧,如唐代“和籴”實為變相賦稅(《新唐書·食貨志》載:“度支歲市糧,號為和籴,其實強取”)。
- 赈災備荒:充實義倉、常平倉,應對自然災害。
-
執行形式
- 強制攤派:按戶等或田畝數強制征購,如宋代“科籴”“括籴”。
- 低價收購:官府常以低于市價征糧,白居易《論和籴狀》批判:“號為和籴,其實害人。”
- 貨币與實物稅結合:部分朝代允許以錢折糧,但易滋生官吏盤剝(參考《宋史·食貨志》)。
文獻例證與權威引用
-
古代典籍
- 《新唐書·食貨志三》:“憲宗即位……收籴粟麥,貯于寺院,以備軍需。”
- 《文獻通考·市籴考二》:“收籴之法,本為備荒。然吏或苛急,量斛深峻,民甚苦之。”
-
現代辭書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6卷:
“收籴:官府征購糧食。籴,買進谷物。”
- 《辭源》(修訂本):
“收籴:官府以法令形式收購糧食。唐代以後漸成賦稅附加。”
相關概念辨析
- 和籴:名義自願、實帶強制的征購,始于北魏,盛于唐宋。
- 平籴:戰國李悝創制,主張政府調控糧價購銷(“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
- 市籴:泛指市場糧食交易,無強制色彩。
參考資料來源: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 《辭源》(商務印書館修訂版)
- 《新唐書·食貨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 《文獻通考》(中華書局影印本)
- 白居易《論和籴狀》(《全唐文》卷六百六十八)
(注:古籍原文可查閱“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等權威數據庫;現代辭書建議參考紙質版或官方授權電子版本。)
網絡擴展解釋
“收籴”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 拼音:shōu dí(注音:ㄕㄡ ㄉㄧˊ)
- 含義:指收購糧食的行為,多用于古代官府或糧倉的糧食儲備管理。
二、詞源與結構
- “籴”的含義:單字“籴”(dí)意為買入糧食,與“粜”(tiào,賣出糧食)相對,體現了古代糧食貿易的供需關系。
- 複合詞構成:“收”與“籴”均為動詞,組合後強調“收購并買入”的雙重動作,常用于官方語境。
三、曆史文獻例證
據《元典章·戶部七·設立常平倉》記載,元代曾通過常平倉制度“收籴糧斛”以調控糧價、保障民生。這一政策反映了古代政府對糧食市場的幹預手段。
四、相關詞彙對比
- 反義詞:“粜”(tiào),指賣出糧食。
- 近義詞:“籴米”“籴糧”,但“收籴”更側重官方或規模化收購。
五、使用場景
該詞現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或古漢語語境,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常被“收購糧食”“采購糧食”等表述替代。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糧食制度,可參考《元典章》等史料原文。
别人正在浏覽...
騃鈍百壹抱關執鑰北山羊趁夥打劫陳平從默吃明不吃暗聰加人摧衄珰珰燈期雕陵東東東舟西舫獨荷草罰誓封禺風月債複句缟辂衮阙酣湎後顧怙侈隳損礛磻驕暑醮章佶倔驚眠靜守旌賢積怨橘餅凱還空乘六趣樓梯間鹿蔥眊眊稍稍妙微明早木诎碾台否極泰回虔刀前鋒營遷隸鉛幕氣勇睿廣沙鹘商棍市屠嗣立趟地他山攻錯天光天爺衛生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