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期的意思、燈期的詳細解釋
燈期的解釋
指元宵節前後張燈遊樂的一段時間。一般為農曆正月十三日至十七日。 宋 陸遊 《上元前一日》詩:“峭寒增酒價,微雨惱燈期。” 宋 萬俟雅言 《昭君怨》詞:“春到南樓雪盡,驚動燈期花信。”參見“ 燈節 ”。
詞語分解
- 燈的解釋 燈 (燈) ē 照明的器具:電燈。路燈。燈火(泛指亮的燈)。燈語(通訊方法之一)。燈标。 其它用途的發光、發熱裝置:紅綠燈。指示燈。酒精燈。 裝飾張挂的彩燈:燈節。燈市。河燈。冰燈。 筆畫數:; 部
- 期的解釋 期 ī 規定的時間,或一段時間:定期。限期。期限。學期。 量詞,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第五期。 盼望,希望:期望。期冀。期盼。期待。 限度:“征斂無期求索無度”。 必,決定:“期死,非勇也”。 〔
專業解析
燈期,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主要指中國傳統節日元宵節(農曆正月十五)及其前後數日,民間張挂、觀賞花燈的特定時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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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與核心含義:
- 燈期最核心的含義是指元宵節期間懸挂、觀賞花燈的日期或時段。它特指圍繞正月十五這個節點,以張燈、賞燈為主要民俗活動的日子。
- 在更廣泛的語境下,它也可以泛指與特定燈會、燈展活動相關的舉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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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淵源與時間範圍:
- 燈期的習俗源于古代的上元節(即元宵節)燃燈祈福的宗教和民俗活動。其具體時間範圍在曆史上有所演變:
- 唐宋時期:燈期通常較長,可能從正月十四開始,持續到正月十八甚至更晚,形成“五夜燈”或“六夜燈”的盛況。
- 後世及現代:燈期主要集中在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七這幾天,其中正月十五元宵節是燈期的正日和高潮。部分地區或特定燈會活動可能設定不同的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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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内涵與民俗活動:
- 燈期不僅是一個時間概念,更承載着豐富的文化意義。它象征着:
- 祈福納祥:燈火有驅邪避害、祈求平安的寓意。
- 團圓喜慶:元宵節是重要的團圓節日,賞燈是重要的家庭和社群活動。
- 辭舊迎新:标志着春節慶祝活動的尾聲,寄托對新年的美好祝願。
- 娛樂社交:燈期是古代難得的解除宵禁、允許民衆夜間遊玩的時期,促進了社會交往和娛樂活動(如猜燈謎、走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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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習俗:
- 燈期最主要的習俗就是張燈、賞燈,制作和懸挂各種精美的花燈(如宮燈、紗燈、走馬燈等)。
- 猜燈謎是燈期最具代表性的智力娛樂活動,謎語常寫在紙條上貼在花燈供人猜射。
- 部分地區還有走百病(婦女結伴出遊,祈求健康)、吃元宵/湯圓等習俗,共同構成了燈期的節日氛圍。
參考來源: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2016).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北京:商務印書館. (定義核心)
- 羅竹風 主編. (1986-1993). 《漢語大詞典》. 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曆史與釋義廣度)
- 陰法魯, 許樹安 主編. (1989). 《中國古代文化史》.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曆史演變與文化背景)
- 鐘敬文 主編. (1998). 《民俗學概論》. 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 (民俗活動與文化内涵)
- 地方志文獻(如各地縣志、府志中對本地元宵燈俗的記載)(具體習俗細節)
網絡擴展解釋
“燈期”是一個與中國傳統節日元宵節密切相關的詞彙,具體含義及文化背景如下:
1.基本含義
“燈期”指元宵節前後張燈結彩、舉辦燈會的特定時間段,通常為農曆正月十三至十七日。這一期間,民間有挂燈籠、賞花燈等習俗,故又稱“燈節”“上元”或“燈夕”。
2.時間範圍
傳統上将燈期定為正月十三至十七日,共五日。部分文獻提到,燈期可能因地域習俗略有差異,但整體以元宵節(正月十五)為中心。
3.曆史記載
- 宋代詩詞中已有相關描述,如陸遊《上元前一日》中“微雨惱燈期”,萬俟雅言《昭君怨》中“驚動燈期花信”,均以“燈期”代指元宵節前後的燈火盛景。
- 古代燈期不僅是娛樂活動,還蘊含祈福、驅邪等寓意,象征光明與希望。
4.文化意義
燈期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節氣的重視,通過燈火寄托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其習俗包括制作造型各異的燈籠(如動物、花卉)、舉辦燈謎會等,兼具藝術性與民俗性。
5.其他解釋
需注意,個别資料提到“燈期”可比喻“繁忙的工作狀态”(如成語用法),但此解釋較少見,且與主流含義關聯較弱,可能為引申或誤用。
燈期以元宵節為核心,是承載傳統民俗與曆史記憶的重要文化時段。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漢語詞典》或民俗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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