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食卓 ”。飯桌。 宋 邵伯溫 《易學辨惑》:“ 伊川 同 朱公掞 訪先君,先君留之飲酒,因以論道。 伊川 指向前食卓曰:‘此卓安在地上不還館?’” 沙汀 《丁跛公》:“鄉約十分氣悶地離開了食桌,在一張圈椅上坐下。” 楊朔 《潼關之夜》:“他的腳步又輕又快,走向小飯館裡獨一無二的食桌前,坐在我的對面。”
食桌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指代意義的複合名詞,由“食”(食物、進食)與“桌”(家具)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專用于擺放食物、供人進餐的桌子。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演變與文化内涵進行詳細闡釋:
字面定義
指擺放飯菜、餐具,供人用餐的家具。其形制通常為平面桌面加支撐結構(如腿、架),區别于書桌、供桌等功能性家具。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2016年),"桌"字條目釋義延伸。
詞義辨析
來源:商務印書館《新華同義詞詞典》(2003年),飲食類器具用詞對比分析。
古代用法
唐宋時期已有“食床”“食案”等稱謂,指低矮的進食台幾。明清時期“食桌”一詞普及,形制逐漸增高,與今日餐桌近似。
來源:中華書局《中國古代物質文化史·家具卷》(2015年),飲食家具發展章節。
現代語境
當代漢語中,“食桌”仍保留在方言(如閩南語“tsia̍h-toh”)及文學作品中,但普通話主流使用已被“餐桌”取代,凸顯語言的時代變遷。
來源:語文出版社《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綜合卷(2002年),飲食器具方言對照表。
作為家庭生活的核心場景,“食桌”在文化中承載雙重隱喻:
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家庭倫理與物質文化研究》(2018年),飲食空間社會學分析。
“隻見迎春安排酒菜,擺在食桌上。”——印證明代已用“食桌”指代宴飲家具。
“他把菜端到食桌上,招呼大家吃飯。”——體現近現代文學中的使用延續性。
來源:人民文學出版社《中國古典文學名著詞典》(2005年)及《老舍全集》注釋版。
“食桌”是漢語中兼具實用功能與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定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現代用法,核心始終指向承載飲食活動的專用桌具。
“食桌”一詞的含義可從字面、文學及文化習俗三個層面理解:
“食桌”字面指用餐的桌子,即飯桌。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邵伯溫《易學辨惑》中提到的“食卓”(同“食桌”),現代作家沙汀、楊朔的作品中也多次出現該詞,均指代餐桌。
在文學作品中,“食桌”常承載情感交流功能。例如:
在潮州風俗中,“食桌”特指赴宴活動,強調社交禮儀而非單純進食。例如: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宴席類型(如“花園桌”“出花園桌”等潮汕特色宴),可參考潮汕民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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