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知;曉示。常用于上對下或書劄中。《老殘遊記》第十七回:“宮保隻有派 白太尊 覆審的話,并沒有叫閣下回省的示諭,此案未了,斷不能走。”
“示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示谕”指告知、曉示,通常用于上級對下級或長輩對晚輩的書面或口頭指示,也可出現在書劄中。例如:
部分資料提到,示谕也可用于家庭或教育場景(如父母對孩子、老師對學生),但這一用法在權威詞典中較少明确提及。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老殘遊記》《東周列國志》等文獻。
《示谕》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示告、告訴。通常用于表示通過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向他人傳遞信息或通知。
根據《康熙字典》,《示谕》的部首是示(礻),分解為示部和讠部。示部表示靈魂,讠部表示動态。該字共16筆。
《示谕》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尊重上級和長輩是一種重要的價值觀念。示谕是帝王向百官或長輩向晚輩傳達命令、指示和傳統文化等信息的方式之一。
在繁體字中,示谕可以寫作「示諭」,字形稍有變化,但意思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說文解字》,示谕的古代字形為「示許」,表示通過示意和言辭來授權和指導。
1. 他收到了領導的示谕,要求他盡快完成這個任務。
2. 我們需要向大家發出一個示谕,告知活動的時間和地點。
示谕可以作為一個部首,與其他部首組成不同漢字。例如:
1. 見谕(意為帝王的勉勵和告戒)
2. 谕旨(指示和命令)
3. 上谕(指帝王向全國發布的诏書)
示谕的近義詞包括告示、通知、宣告、傳達等,都可以表示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向他人傳遞信息的行為。
反義詞則表示相反意思,如隱瞞、保密等,表示不将信息傳達給他人或将信息對他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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