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代 後晉 天福 時藩邸主事所鑄的私錢。《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三》:“辛酉,製皇帝受命寶……其始皆破皇業錢以製之。”《新五代史·晉高祖紀》:“秋七月辛酉,以皇業錢作受命寶。” 徐無黨 注:“皇業錢者,私錢也。”
“皇業錢”是五代十國時期後晉天福年間(936-944年)由藩邸主事鑄造的私錢,主要用于特定皇室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詞指代一種非官方鑄造的貨币,由地方藩王或皇室府邸的負責人(“藩邸主事”)私自發行。其名稱中的“皇業”暗示與皇室事務相關,但性質仍屬私錢。
曆史背景與用途
據《舊五代史》《新五代史》記載,後晉高祖石敬瑭曾動用皇業錢鑄造象征皇權的“受命寶”(即玉玺)。這反映當時中央財政薄弱,地方勢力可能通過私鑄錢币支持特定政治活動。
經濟與政治意義
私錢流通說明後晉時期貨币體系混亂,地方割據勢力具備一定經濟自主權。徐無黨在史書注解中強調其“私錢”屬性,側面印證了五代政權對地方控制力的削弱。
參考資料:以上内容綜合自《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及曆代注疏,具體可查閱(權威詞典)、(史料解析)、(詞條考證)。
《皇業錢》是一個成語,用來形容帝王的財富。
《皇業錢》的拆分部首是三點水,拆分筆畫為13畫。
《皇業錢》最早記載于《史記·項羽本紀》:“(項羽)遂徙稱豐城王,有封皇業之功,稱王封侯,贈金帛萬錢。”這裡的“皇業錢”指的是皇帝封賞下來的金錢。
《皇業錢》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皇業錢」。
《皇業錢》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為「皇業錢」,使用了繁體字的寫法。
帝王下令發放皇業錢,以獎勵有功之臣。
皇業、皇帝、金錢
封賞、賞賜、財富
貧困、貧窮、一貧如洗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