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與死罪案件相比況,以構成死罪。《漢書·刑法志》:“是以郡國承用者駮,或罪同而論異。姦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鹹冤傷之。”
根據多個權威詞典和曆史文獻記載,“死比”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法律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死比(sǐ bǐ)原指古代司法中将案件與已有死罪案例相比照的行為,通過類比定罪判定當事人構成死罪。該詞最早見于《漢書·刑法志》記載:“所欲陷則予死比”,反映漢代官吏通過類比判例操縱量刑的現象。
在當代網絡語境中,該詞存在兩種特殊用法:
注意:古代法律術語與現代網絡用語存在本質差異,建議根據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如需研究漢代法律制度,可重點參考《漢書·刑法志》原始記載。
《死比》是一個漢語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死和比。
死(sǐ)是一個獨體字,由大部分和殳部組成,總共有6個筆畫。它表示生命的終結,指人或動物失去生命的狀态。
比(bǐ)是一個合體字,由比部和⺈部組成,總共有4個筆畫。它常用作動詞,表示兩個或多個對象進行比較,或者用作名詞,表示比較的對象。
《死比》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其中“死”和“比”這兩個字都有古時候的寫法:
古代“死”的寫法是“歺”,它由歹部和出部組成,表示人死的樣子。
古代“比”的寫法是“米+未”,其中“米”表示糧食,“未”表示未來。在古代,人們通過比較糧食的多少來預測未來的豐收或者饑荒。
例如,我們可以使用“死比”來形容兩個相似的事物非常接近,沒有多少差别。例如:“這兩種顔色死比一樣,我幾乎分不出來。”
以下是一些使用“死比”的例句:
1. 他們的聲音死比,我分不清到底是誰在說話。
2. 這兩種口味的餅幹死比,我沒法選擇。
組詞:死寂、死氣、比較、比例、比較、比方、比較、比重。
近義詞:相仿、接近、類似、近似、相近。
反義詞:不同、不相同、相反、差異、不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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