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識知義理。 南朝 梁 江淹 《雜體詩·效嵇康<言志>》:“哲人貴識義,大雅明庇身。” 明 邵璨 《香囊記·家門》:“傳奇莫作尋常看,識義由來可立身。”
"識義"是漢語中由"識"與"義"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認知與倫理兩個維度。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體系,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一、字源解構 "識"字在《說文解字》中訓為"常也,一曰知也",包含認識、辨别、記憶三層内涵。《廣韻》載其音讀為"賞職切"(shí),作動詞表認知行為,作名詞指見識閱曆。"義"字本作"義",從我從羊,《釋名》解為"裁制事物使合宜也",引申為道理、準則、善行三層次。
二、複合詞義
三、現代語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識義"歸納為:(1)理解文字或事物的意義;(2)具備道德判斷能力。在具體語境中可表現為:學術研究中的文本解析能力,如訓诂學對字義的考辨;社會交往中的價值判斷,如對公序良俗的認知與遵守。
主要參考資料:
“識義”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為“識知義理”,即理解并掌握道德或倫理的準則。以下從不同角度展開解釋:
“識義”指對義理的認知與辨别能力,強調通過知識積累和理性判斷來把握道德規範。例如,南朝江淹詩句“哲人貴識義,大雅明庇身”,即通過推崇義理實現自我修養與處世之道。
該詞最早見于南北朝文獻,如:
在古代語境中,“識義”不僅限于倫理認知,還包含實踐層面的指導意義,如唐太宗詩句“勇夫安識義,智者必懷仁”,強調将義理融入行為準則。
如需進一步了解“識”與“義”的單獨用法,可參考漢典等權威字典()。
鮁鮁白菝葜白面書郎謗論兵役法孱王嘲問稱意蹉跎靛颏兒恩錫飯攤非偶匪僻飛山兵鳳茸負心違願光采奪目關聚桂漿鶴發松姿核考交衢腳趾拇幾頓搢绂金英金字舉世混濁累官轹弦隆服漏亡論語面革麪片兒妙善命代磨害念合儗屈偶對披古通今譜敍瓊台上半截聲章沈正收服首功手足無措殊域泗水亭桃花面惟利是趨謂爲吻儒溫犀小賬席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