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嗜酒。《尉缭子·治本》:“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飯,有子一人,不損一飯,焉有喧呼酖酒,以敗善類乎?”
毒酒。 晉 葛洪 《抱樸子·安貧》:“進酖酒以獻酬,非養壽之忠益。” 北齊 劉晝 《新論·利害》:“酖酒盈巵,渴者弗飲。”《秦併六國平話》卷上:“ 呂不韋 自度,恐 秦 誅之,乃飲酖酒而死。”
“酖酒”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現多寫作“耽酒”,其核心含義指沉溺于飲酒,含貶義。《漢語大字典》指出“酖”通“耽”,讀作dān,本義為嗜好、迷戀,如《左傳·闵公元年》中“宴安酖毒,不可懷也”即用此意。該詞在《康熙字典》中被歸入“酉部”,從字形看與酒器相關,印證了其與飲酒行為的關聯。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說文解字注》将“酖”解釋為“樂酒也”,段玉裁注解強調此處的“樂”特指過度沉迷的狀态。值得注意的是“酖”另有一音讀作zhèn,此時通“鸩”,指傳說中的毒鳥羽毛浸酒,但此義項與“酖酒”無直接關聯,屬同形異義詞。
在現代漢語使用中,《現代漢語詞典》建議規範使用“耽酒”寫法,并明确标注該詞屬于書面語用法,多用于形容因酗酒導緻誤事的負面情形。
“酖酒”一詞的讀音和含義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主要有兩種解釋:
1. 讀音為 dān jiǔ(ㄉㄢ ㄐㄧㄡˇ)
2. 讀音為 zhèn jiǔ(ㄓㄣˋ ㄐㄧㄡˇ)
注意:兩義項讀音和含義截然不同,需結合上下文判斷。例如“酖”作動詞時多讀dān(嗜酒),作名詞時讀zhèn(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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