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市場的官吏。《韓非子·内儲說上》:“﹝太宰﹞因召市吏而誚之曰:‘市門之外何多牛屎?’”《漢書·尹翁歸傳》:“是時大将軍 霍光 秉政,諸 霍 在 平陽 ,奴客持刀兵入市鬭變,吏不能禁,及 翁歸 為市吏,莫敢犯者。”
市吏是古代中國掌管市場交易事務的基層官吏,其職責涵蓋市場管理、秩序維護及稅收征收等,屬于地方行政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從詞義、職能及曆史背景三方面詳細闡釋:
根據《漢語大詞典》,“市吏”指“管理市場的官吏”,由“市”(交易場所)與“吏”(低級官員)複合構成,凸顯其職務屬性。該詞最早見于《周禮》,後世文獻如《史記》《漢書》亦沿用此稱,泛指負責市場監督的官方人員。
市吏需稽查商品質量、監督度量衡使用,打擊欺詐行為。如《周禮·地官》載“司市”下屬官吏“執鞭度守門”,維護交易公平性。
負責征收市稅(如“市租”),登記商戶信息。漢代《二年律令·市律》規定市吏需記錄交易物品與價格,确保稅收合規。
頒布市場法規,處理交易沖突。唐代《唐六典》規定市吏有權處罰違禁交易者,并調解民事争端。
西周設“司市”總領市場,其下屬“胥師”“賈師”等為市吏前身。戰國時期,城市商業繁榮促使專職市吏普及,如齊國臨淄設有“市掾”。
市吏屬低階吏員,多由地方長官委派,但直接參與經濟管控,實為政府與商民的紐帶。宋代以後,其職能逐漸被“市舶司”“牙行”等機構分流。
古典小說如《金瓶梅》提及市吏盤剝商販,反映其權力濫用現象,側面印證其在市井社會中的實際影響力。
“市吏”是古代官職名稱,指管理市場的官吏,其職責涉及維護市場秩序、監督交易行為等。以下是詳細解析:
職能範圍
市吏負責監督市場秩序,包括處理糾紛、維護衛生(如《韓非子》中太宰問責市吏“市門外何多牛屎”的記載),以及打擊暴力行為(如《漢書》記載尹翁歸任市吏時整治霍氏家奴持械鬥毆)。
曆史地位
常見于秦漢時期,屬基層官吏,需直接應對市場中的複雜問題,是古代城市治理的重要角色。
“市吏”本義為古代市場管理者,職能兼具行政與執法屬性;部分文獻中衍生出負面比喻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區分。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韓非子》《漢書》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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