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施行莊敬之教。《禮記·檀弓下》:“ 夏後氏 未施敬於民而民敬之,何施而得斯於民也?對曰:‘墟墓之間,未施哀於民而民哀;社稷宗廟之中,未施敬於民而民敬。’” 鄭玄 注:“言民見悲哀之處則悲哀,見莊敬之處則莊敬,非必有使之者。”
“施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禮儀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具體行為表達對他人的尊敬。根據《漢語大詞典》和《古代漢語詞典》的釋義,該詞可分解為以下層面:
詞義解析
“施”為動詞,本義指施行、給予;“敬”表示尊敬、恭謹的心态。《禮記·曲禮》中“禮者,施報之往來”(來源:《禮記》)即強調禮制中“施”與“報”的互動關系,而“敬”則是貫穿其中的精神内核。
行為指向
“施敬”常用于描述古代禮儀中的具體動作,如揖拜、躬身、讓行等。《周禮·春官》記載“以賓禮親邦國”時,要求“施敬于賓客”(來源:《周禮》),指通過儀态舉止傳遞對賓客的尊重。
社會倫理延伸
《論語·顔淵》提出“君子敬而無失”,儒家将“施敬”從禮儀行為升華為道德準則,要求無論身份高低均需以敬相待。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注解“敬者,主一無適之謂”(來源:《四書章句集注》),強調“敬”需發自内心且始終如一。
現代語境應用
當代《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表示尊敬的舉動”,涵蓋語言禮節(如敬稱)、行為規範(如禮讓)等場景,體現中華文化中“禮敬他人”的倫理傳統(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施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解析:
根據現代詞典解釋,“施敬”指對他人主動表達尊敬與禮貌。
在古典文獻中,“施敬”最早見于《禮記·檀弓下》,原義為“施行莊敬之教”,即通過環境或儀式引導民衆自然産生莊重恭敬之心。例如:
“社稷宗廟之中,未施敬於民而民敬。”
此處指出,民衆在莊重場合(如宗廟)會自發肅穆,無需刻意教化,強調環境對行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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