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行事得當。《左傳·成公十六年》:“用利而事節,時順而物成。” 杜預 注:“動不失利,則事得其節。”
(2).政事精簡。《漢書·谷永傳》:“事節財足,黎庶和睦。”
(3).事實情節;事宜。 宋 王谠 《唐語林·文學》:“ 溫 ( 桓溫 )遂勒銘曰:‘望古識其真,臨源愛往迹。恐君遺事節,聊下南山石。’” 宋 司馬光 《辭免館伴劄子》:“以人使将至,有合商量事節,令臣不得辭免。”
“事節”在漢語詞彙中具有雙重含義,以下從權威辭書及語言學研究角度分述:
行事節制
《漢語大詞典》指出“事節”可指“行事有節制”,強調行為需符合規範與分寸。例如清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提及“節”本義為竹節,引申為約束、節制之義。此用法常見于古籍,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中“事君不避其難,有罪不逃其罰”即隱含行事需守節制的思想。
事務關鍵環節
現代漢語中,“事節”多指“事務的關鍵節點或具體程式”。《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将其歸納為“事項的細節或環節”,例如“處理此事需注意三個事節”。此含義在政務、法律文書中使用頻繁,如《唐律疏議》中“凡斷獄,皆須具引律令事節”即強調法律程式的規範性。
語言學溯源
從構詞法分析,“事”指具體事務,“節”原指植物莖稈的交接處(《說文解字》),後引申為階段、節點。二字組合後,既保留“節制”的古義,又衍生出“環節”的現代義項,體現了漢語詞彙的曆時演變特征。
“事節”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事節”在古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種解釋:
行事得當
指處理事務時符合道德準則,舉措合理。例如《左傳·成公十六年》提到“用利而事節,時順而物成”,杜預注解為“動不失利,則事得其節”。
政事精簡
強調政務處理簡潔高效。如《漢書·谷永傳》中“事節財足,黎庶和睦”,指精簡政務以達到國泰民安的效果。
事實情節或事宜
用于描述具體事件的細節或狀況。例如宋代文獻《劉知遠諸宮調》中“問事節如何”,即詢問事情的詳細經過。
若需進一步考據古籍原文或擴展例句,可參考《左傳》《漢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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