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住在守喪的房子中。指守孝。《孟子·滕文公上》:“五月居廬,未有命戒。” 焦循 正義:“居倚廬於中門之内也。”《荀子·禮論》:“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晉書·元帝紀》:“ 愍帝 崩問至,帝斬縗居廬。”
(2).泛指住房。 明 劉基 《愁鬼言》:“風雨颯灑,無以為居廬;霜雪淩冽,無以為衣裳。” 李廣田 《水的裁判》:“它們要造成一片洪水,它們要淹沒山嶺,毀壞居廬,吞噬人類,而且要恢複到一個洪荒時代。”
"居廬"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分為以下四個層面:
一、本義解析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居廬"最初指古代喪禮中的守喪場所,特指子女在父母去世後搭建的簡易草屋。這種建築形制遵循《禮記·喪大記》"居于倚廬"的規定,以茅草為頂、不設梁柱,體現"哀毀骨立"的孝道倫理。
二、曆史淵源 《晉書·禮志》詳細記載了居廬制度的實施規範,要求守喪者"廬于中門之外,寝苫枕塊",居住周期為三年,期間禁絕娛樂活動。這種禮制自周代延續至明清,成為古代宗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文化内涵 在文學作品中,"居廬"常被賦予隱逸意象。如陶淵明《飲酒》詩序"閑居寡歡,兼比夜已長",雖未直言居廬,但其描述的隱居狀态與《莊子·讓王》"岩居而水飲"的生存方式形成互文,拓展了該詞的文化外延。
四、現代延伸 當代語言運用中,"居廬"衍生出"簡樸住所"的比喻義,常用于描寫返璞歸真的生活方式。如《中國建築史綱》将皖南民居稱為"現代居廬範本",強調其天人合一的建築理念。
“居廬”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守孝之義
指古代守喪期間居住在簡陋的房屋中,表達對逝者的哀悼。這一習俗源自周禮,守孝者需在特定房屋(“倚廬”)中居住數月,期間遵守簡樸生活規範,如《孟子·滕文公上》提及“五月居廬”,《荀子·禮論》也提到居廬與食粥、枕塊等行為并列,作為哀悼的象征。
泛指住房
後引申為普通居住的房屋,如明代劉基《愁鬼言》中“無以為居廬”,現代作家李廣田的作品中也用此義描述被毀的民居。
守孝用法
《晉書·元帝紀》記載:“愍帝崩問至,帝斬縗居廬”,指晉元帝為愍帝服喪。
泛指住房
劉基《愁鬼言》以“居廬”與“衣裳”對舉,強調房屋遮風避雨的功能。
注:該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古典文獻及文學創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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