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露隱蔽的壞人壞事。 宋 秦觀 《越州請立程給事祠堂狀》:“﹝ 程給事 ﹞發隱擿伏,敏捷如神。”參見“ 發姦擿伏 ”。
發隱擿伏(fā yǐn tī fú)是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為揭露隱秘的壞事或潛伏的惡行,常用于形容執法者或正直人士對隱蔽罪行的檢舉與懲處。以下從釋義、出處、用法及權威來源角度詳細解析:
字義拆解
全詞直譯為“揭露隱藏的、挑出潛伏的”,引申為徹查隱秘罪行。
引申含義
指通過細緻調查,使他人難以察覺的罪惡或陰謀暴露于衆,強調行動的徹底性與公正性(《辭源》)。
曆史文獻
該成語最早見于《漢書·趙廣漢傳》:
“廣漢為京兆尹,發隱擿伏,吏民斂迹。”
描述漢代名臣趙廣漢任京兆尹時,明察暗訪、鏟除奸惡的事迹(中華書局點校本《漢書》)。
古代注疏
清代學者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注解:
“擿伏謂發奸隱,如剔去伏藏也。”
進一步強調其“剔除潛伏之惡”的意象(上海古籍出版社《讀書雜志》)。
詞典定義
“揭露隱秘的壞事或潛伏的惡人。”
“揭發隱秘的壞事或潛伏的壞人。”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司法、監察、審計等領域,形容對貪污、舞弊等隱蔽行為的調查。例如:
“監察機關發隱擿伏,破獲了這起跨境洗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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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代語境中,“發隱擿伏”不僅保留其司法意義,更延伸至輿論監督、反腐敗鬥争等領域,體現社會對公正透明的追求。例如:
“媒體通過深度報道發隱擿伏,推動了環保問題的整改。”
此詞的文化價值在于凝聚了中國傳統法治精神,至今仍是維護社會正義的重要語言符號。
“發隱擿伏”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fā yǐn tī fú,屬于中性或褒義詞彙,常用于形容揭露隱蔽的壞人壞事,強調對真相的敏銳洞察和舉發能力。
基本含義
該成語意為“揭露隱蔽的惡行或惡人”,多用于描述吏治清明、執法者明察秋毫的情形。例如宋代秦觀在《越州請立程給事祠堂狀》中提到:“[程給事]發隱擿伏,敏捷如神。”
結構與用法
近義詞與關聯詞
曆史與現代應用
該成語源于古代文獻,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書面語或曆史語境中,屬于生僻成語。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出處或例句,可參考宋代秦觀的原文或其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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