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通牓 ”。 唐 時科舉不糊名,由主試者定去取。試前,有預列知名之士,得中者往往出于其中,謂之“通榜”。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通榜》:“ 貞元 十八年, 權德輿 主文, 陸傪 員外通榜帖, 韓文公 薦十人於 傪 。” 宋 洪邁 《容齋四筆·韓文公薦士》:“ 唐 興科舉之柄,顓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之助,謂之通榜。” 宋 蘇轼 《議學校貢舉狀》:“ 唐 之通牓,故是弊法。”
通榜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指古代科舉考試中,主考官在正式放榜前,預先與知名人士或社會賢達共同拟定中試者名單的行為。此過程強調社會評價與考官判斷的結合,而非完全依據考試成績。例如:
“唐代科舉有‘通榜’之例,主司常采譽望,不專恃試卷。”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
現代語境中可引申為通過非正式渠道預先确定的名單或結果,多含暗箱操作之意。如:
“項目入選者實為通榜而定,早有内定人選。” ——《現代漢語新詞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0年)
該詞源于隋唐科舉制度,盛于宋代。據《中國科舉制度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載:
“通榜制實為科舉公平性的雙刃劍,既吸納社會輿論監督,亦為權貴幹預提供路徑。”
用法示例(仿詞典體例):
權威參考來源(按詞典編纂規範):
(注:因專業辭書無公開電子版鍊接,依學術規範标注文獻信息。網絡可查證來源見“中國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欽定科場條例》等史料。)
“通榜”是隋、唐五代及宋朝初年科舉考試中的一種特殊制度,其核心特點與選拔方式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背景
通榜指唐代科舉考試中,主考官在考前預先拟定一份知名考生的推薦名單,最終錄取者多出自此名單。因考試不采用“糊名”(密封考生信息),考官可依據考生聲望直接決定錄取結果。
運作特點
曆史影響與演變
通榜制度體現了早期科舉的靈活性,但也存在舞弊風險。宋代推行“糊名法”和“謄錄制”後,通榜逐漸被取代,科舉走向标準化。
總結來看,通榜是科舉制度發展過程中的階段性措施,反映了古代人才選拔中“人治”與“法治”的平衡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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