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分割家産,另立門戶。《元典章·戶部三·分析》:“同姓叔姪兄弟,壬子年同籍異居,同戶當差,雖是異居未經分另者,兩願析戶者聽。” 元 無名氏 《合同文字》第三折:“一應家私田産,不曾分另。” 元 無名氏 《神奴兒》第一折:“自祖父以來,俺家三輩兒不曾分另。”
"分另"在現代漢語中并非一個規範獨立的詞彙,它更可能是"分"和"另"兩個單字的臨時組合或特定語境下的誤寫/生造詞。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解釋,其含義需拆解分析:
非規範詞彙
經查證《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均未收錄"分另"作為獨立詞條。它不具備獨立的詞彙地位和固定含義,不屬于現代漢語普通話的規範用法。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字義拆解分析
來源:《說文解字》:"分,别也";《現代漢語詞典》釋義條目。
來源:《康熙字典》:"另,分居也";《現代漢語詞典》釋義條目。
組合後字面可理解為"分開并單獨處理",但無權威辭書支持此組合的固化語義。
方言或古語殘留
部分地方方言或近代白話文獻中可能出現類似結構(如"分另立戶"),意為"分家另立門戶",但屬短語而非詞彙。
來源:《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地方語料記錄。
現代使用注意事項
在正式書面語中應避免使用"分另"。若需表達類似含義,可替換為規範表達:
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詞語搭配規範。
"分另"本質是非規範的字組結構,其理解需依賴具體語境,但缺乏語言學依據。建議使用者優先選擇《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的标準詞彙,以确保表達的準确性與權威性。
“分另”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分割家産并另立門戶,常見于古代家庭財産分割或戶籍變更的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分另”由“分”與“另”組合而成,字面意義是“分開”和“另立”,特指通過分割家産使家庭成員獨立門戶。例如元代文獻中描述兄弟分家時,常用此詞表示財産分配後的戶籍變更。
“分另”不僅涉及經濟分割,還反映古代家族倫理和宗法制度。通過合法分割財産,既維護家族和諧,又明确個體權利,成為傳統社會解決繼承問題的重要方式。
如今該詞已不常見,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現代類似概念多用“分家”“分戶”等表述。
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避免與現代詞彙混淆。例如“分另”與“分離”含義不同,前者強調財産分割與戶籍變更,後者僅指物理或情感上的分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元典章》或元雜劇相關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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