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ck and annotate] 把書籍或文件中的錯誤校訂後再進行注釋
亦作“ 校注 ”。校勘、注釋。如:《屈原賦校註》;《李白集校注》;《李清照集校註》。
見“ 校註 ”。
“校注”是漢語中一個學術性較強的合成詞,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指對古籍或文獻進行校勘和注釋的綜合工作。即通過核對不同版本、修正文本錯誤(校勘),同時對内容進行解釋說明(注釋),以幫助現代讀者理解。
主要用于古代文獻整理領域,例如:
需注意「校」在此讀作jiào(第四聲),區别于表示學校的「xiào」音。這個多音字現象在《校注的字義分解》中有專門說明。
現代也偶見用于現代文獻的深度整理,如某些近現代名家全集校注本。這種工作往往需要語言學、曆史學、文獻學等多學科協作完成。
校注是一個學術用語,指的是對古代文獻或者經典作品進行校勘和解釋的過程。校注的目的是為了使讀者更好地理解原著,并對其中的錯誤或疑義進行修訂和解釋。
校注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分,分别是“校”和“注”。其中,“校”字的部首是“木”,總共有4畫;“注”字的部首是“水”,總共有8畫。
校注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學術傳統。古代對于文獻的校勘和注釋工作非常重視,因為這種工作可以保證文獻的真實性和準确性。
校注一詞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是「校註」。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校注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和現代漢字的形狀相近。
1. 這本書附有詳細的校注,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圖。
2. 這篇古文的校注是由著名學者完成的,準确無誤。
1. 校勘:指對古代文獻進行校對、辨别真僞、修訂錯誤的工作。
2. 注解:指對文字的注釋和解釋。
3. 校訂:指對文字進行校正、修改,使之準确無誤。
1. 校勘:校對、校正、校對。
2. 注解:注釋、解釋。
1. 原文:指未經過校注或修改的文獻。
2. 誤解:指對某事物的理解或解釋出現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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