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廷尉平 ”。
廷平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主要含义如下:
司法职能的代称
“廷”指朝廷或官府,“平”意为公平、公正。合称指代古代在朝廷中主持司法审判、力求公正断案的职能。该词源于汉代官职“廷尉平”(后称“廷平”),属廷尉属官,负责复核疑难案件以平议刑狱。
例:《后汉书·百官志》载:“廷尉平,掌平决诏狱。”
官职名称的历史沿革
西汉始设“廷尉平”,东汉延续此制,职责为协助廷尉审核全国上报的重大案件,确保量刑公允。南北朝后官职演变,但“廷平”仍作为司法公正的象征性表述见于文献。
引申为司法公正的象征
后世文学中,“廷平”被抽象化为司法公平的代称。如清代笔记中称颂清官“执法如廷平”,强调其断案不偏不倚的品格。
参考资料来源:
“廷平”一词在不同语境中含义有所差异,主要分为官职和姓名两层解释:
汉代官职
西汉宣帝时期设置的“廷尉平”,属廷尉(掌管刑狱的官职)下属,负责司法审判的复核与平衡,秩六百石,员额四人。其职能是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唐代俗称
唐朝大理寺的“评事”(负责案件审理的官员)也被俗称为“廷平”。
作为人名,“廷平”由“廷”与“平”二字组成:
少数文献中提到“廷平”可代指朝廷的公正治理或文学作品中的平和状态,但这类用法较为少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廷平”的核心含义与官职(司法职能)及姓名(权威与公正)相关,需根据上下文区分。例如历史文献中多指官职,而现代多用于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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