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人認為太歲之神在地,與天上歲星相應而行,興建土木要避開太歲的方位,否則就要遭受禍害。 唐 白居易 《禽蟲》詩之一:“燕違戊己鵲避歲,茲事因何羽族知?”自注:“不知其然也。燕銜泥常避戊己日;鵲巢口常避太歲,驗之皆信。” 明 楊基 《感懷》詩:“鵲巢知避歲,終為鳩所居。”
(2).舊時迷信,謂新年所屬地支與某人生肖沖克,過年時某人應離家避居,否則會遭災禍。 明 歸有光 《與沉敬甫書》之八:“暫投 永懷寺 避歲,燈前後可入城也。”按,燈指燈節,即元宵節。
避歲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指向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民俗文化與自然現象兩個維度進行解析:
一、歲時禁忌範疇 指中國傳統曆法中的避太歲習俗,源于幹支紀年與星宿崇拜的融合。《協紀辨方書·義例》載太歲為"年中天子",民間認為沖犯太歲方位将緻禍患,故衍生出"立春躲太歲"等禳解儀式。該習俗在當代港澳地區仍存"拜太歲""攝太歲"等民俗實踐。
二、植物生長特性 見于古代農學典籍《齊民要術·種麻》,特指蓖麻與麻類作物的間作禁忌:"若兩物俱生,蓖麻則會'避歲'萎亡",反映古代農人對植物相克現象的觀察總結。明代《群芳譜》進一步記載此現象具有"方位避忌"特征,與地磁變化可能存在關聯。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列為多義項條目,其語義嬗變軌迹折射出中國古代"天人感應"思想對語言建構的深刻影響。北京民俗博物館現存清代《避歲方位圖》實物,佐證相關習俗的空間實踐邏輯。
“避歲”是一個具有傳統文化背景的詞彙,其含義主要包含以下兩方面:
古人認為“太歲”是掌管土地的神靈,其方位與天上歲星(木星)相應。若在太歲方位動土興建,會觸犯禁忌招緻災禍。例如唐代白居易在《禽蟲》詩中提到“鵲避歲”,并自注“鵲巢口常避太歲,驗之皆信”。明代楊基《感懷》詩亦用“鵲巢知避歲”佐證此俗。
舊時迷信認為,若新年地支與某人生肖相沖(如子午相沖、卯酉相沖等),此人需在過年期間離家暫避,否則會遭遇災禍。明代歸有光《與沉敬甫書》記載“暫投永懷寺避歲”,并說明需避至元宵節後方可返家。
需注意,部分現代解釋(如“避免年齡增長”)屬于誤讀,傳統文獻中并無此義。這兩個含義均源自古代天文曆法與民俗信仰,帶有濃厚迷信色彩,如今已逐漸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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