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泛指刑具。 宋 葉適 《著作正字二劉公墓志銘》:“聽訟,使兩辭自詣,無追呼者。市食挂錢於門,民當其物,持錢而去。邑庭常空,失械索所在。”
“械索”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械索(拼音:xiè suǒ)指泛指刑具,即古代用于拘禁、懲罰犯人的工具,如枷鎖、鐐铐、繩索等。
宋代葉適《著作正字二劉公墓志銘》記載:“邑庭常空,失械索所在。”
(意為:縣衙常空置,刑具不知去向,側面反映治理清明。)
若需進一步探究古代刑罰體系,可參考《說文解字》或宋代司法史料。
械索這個詞指的是用來束縛或束縛物品的工具。它由“械”和“索”兩個字組成。
“械”字的拆分部首是“木”,也就是木頭,表示與木材有關。它的總筆畫數是11畫。
“索”字的拆分部首是“纟”,也就是絲綢的絲,表示與紡織品有關。它的總筆畫數是10畫。
“械索”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形容人們用來限制或約束物品的工具。械索可以是繩索、鐵鍊、束縛等,被用來束縛罪犯或囚犯,也可以用于捆綁貨物。
械索的繁體字是「械索」,拆分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械索的字形略有不同。其中,“械”字的上部由兩個「木」字組成,表示用來束縛的器具;“索”字下面的四個點表示絲線的紡織過程。
1. 劊子手用械索将犯人綁起來。
2. 馬車上的貨物用械索牢牢綁定,防止滑落。
組詞:機械、農械、械器、索性。
近義詞:束縛、拘束、捆綁、鎖鍊。
反義詞:解放、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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