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掠鹵 ”。
掠虜是由“掠”與“虜”組成的複合詞,需從單字本義及合成詞演變角度解析:
掠
《說文解字》釋為“奪取也”,本義指武力搶奪財物。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載“掠其辎重”,強調暴力劫掠行為。後引申為掃過、拂過(如“涼風掠面”)及拷打(如“掠笞”)等義 。
虜
《說文》注“獲也”,本指戰争中捕獲敵人。《史記·項羽本紀》“虜秦将王離”即用此義。後泛指俘虜、奴仆,含貶義色彩,如“胡虜”“敵虜” 。
“掠虜”屬同義複合詞,常見于古代文獻,包含兩層核心含義:
如《後漢書·南匈奴傳》載匈奴“掠虜百姓”,指燒殺搶掠的暴行。
《漢書·匈奴傳》中“所掠虜男女”即指被擄走的民衆。
近代以降,“掠虜”漸被“掠奪”“俘虜”等詞替代,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其古義在曆史文獻中保留,如描述遊牧民族南下時“侵邊掠虜”(《資治通鑒》卷一百五)的記載。
古籍用例
《漢書·匈奴傳》:
“匈奴日已驕,歲入邊,殺略人民甚衆,雲中、遼東最甚…郡縣被掠虜者萬計。”
此例中“掠虜”兼具搶奪行為與受害對象雙重指向。
參考資料
“掠虜”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來源中有以下解釋:
“掠虜”讀作lüè lǔ(或lüě lǔ),是“掠鹵”的異體寫法,指搶奪俘虜或掠奪財物的行為。該詞由“掠”(搶奪)和“虜”(俘獲)組成,常用于描述古代戰争中的暴力行為,如軍隊攻占敵方後搶奪物資、俘虜人員等。
現代漢語中,“掠虜”已較少使用,但仍在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保留其原義,強調通過武力手段的掠奪行為。
“掠虜”是描述古代戰争中搶奪行為的詞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但能精準表達暴力奪取的意象。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史記》相關篇章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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