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主政大臣在奏章上籤署意見,作為敕命批發,稱“帖敕”。《南齊書·江祏傳》:“ 祏 兄弟與 暄 及 始安王 遙光 、尚書令 徐孝嗣 、領軍 蕭坦之 六人,更日帖敕,時呼為‘六貴’。”《資治通鑒·齊東昏侯永元元年》:“更直内省,分日帖敕。” 胡三省 注:“帖敕者,於敕後聯紙書行,所謂畫敕也。”
“帖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不同解釋,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種:
“帖敕”既指具體行政流程(大臣籤署敕命),也包含公告行為的字面含義,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區分。其曆史演變體現了古代中國皇權與相權關系的複雜性。
帖敕(tiē chì)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奉受上級命令,執行公文”的意思。通常用來形容官員按照上級的指示寫下奏折、公文等事情。
帖敕的部首是左邊的"⺮",屬于"竹"部。帖敕一共由12個筆畫構成。
帖敕的字形源于秦朝的戰國時期的古字,當時表示執筆寫下命令的形象。在繁體中,帖敕的寫法是“帖勅”。
在古代,帖敕的寫法并不完全相同。楷書中的帖敕使用的是現代寫法,但在隸書和篆書中,帖敕的字形會有所差異。
1. 官員們應該按時帖敕,積極履行職責。
2. 聽說大明皇帝親自帖敕,讓我們為此感到榮幸。
帖字部分可組成:貼士、貼紙、信封等詞語。敕字部分可組成:敕令、法敕、禦敕等詞語。
奉命、遵從、接受、服從。
違抗、不從、抗命、不服。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