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任;就任。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武孝廉》:“心中悚怯,恐婦聞知,遂避 德州 道,迂途履任。” 子虛子 《湘事記·軍事篇二》:“ 鄭孝胥 為 湖南 藩司,履任八日,遽入都。”
“履任”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形容官員或公職人員到任、就職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已有使用,例如:
“履”本義為“鞋”,引申為“履行、實行”,因此“履任”不僅包含“到達崗位”,更強調“開始履行職責”的主動性。
履任(lǚ rèn)是一個包含兩個漢字的詞語,由“履”和“任”組成。
“履”字的部首是“屍”,總共有九畫。
“任”字的部首是“人”,總共有五畫。
“履任”這個詞源自古代漢語,并延續至今。履指行走,引申為履行、實施。任指被派任、負責等。将兩個詞彙合而為一,表示按照職責、職位等要求來行事,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繁體字“履任”的寫法為 “履”和“任”。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但是在古代的文獻中,我們仍然能夠找到“履任”這個詞語的使用。古時候的寫作風格更加簡潔,而且字形也有所差異。
1. 他順利履任了新的職位,開始承擔更多的責任。
2. 在企業中,每個員工都應該履任自己的職責,共同努力實現團隊目标。
- 履行:履行職責、承擔義務。
- 任命:授予職位、委任。
- 任職:擔任特定職位。
- 履行:實施、執行。
- 執行:履行、貫徹。
- 負責:擔任、負擔。
- 違背:背離、背叛。
- 荒廢:丢棄、懈怠。
- 逃避:回避、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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