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條陳述的呈文。 鄢國培 《巴山月》第二十章一:“抗戰初期,他聽信了條師 嚴江賀 的條呈,要趁機大量收買中下遊廉價出售的輪船,以擴充 巨富洋行 的運輸實力。”
條呈(tiáo chéng)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境的公文術語,本義指“分條陳述的呈文”,屬于古代官府文書形式。該詞由“條”與“呈”二字複合構成:“條”取分條列舉之義,“呈”指下級向上級遞交的文書。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其核心含義為“分條目向上級陳述意見或建議的公文”,常見于明清時期的政務處理流程,例如清代官員向朝廷提交的條陳奏折。
從詞源演變考察,《清史稿·職官志》記載:“凡條呈事宜,須分款明晰,不得混叙”,說明其格式要求嚴格的分項陳述規則。在實際使用中,條呈既可作為動詞指代逐條陳述的行為,如明代海瑞《治安疏》中“謹條呈六事”,亦可作名詞指代文書本體,如《紅樓夢》第九十二回所述“賈政遞了條呈”均符合這一用法特征。
現代漢語中,“條呈”一詞已逐漸被“報告”“建議書”等現代公文術語替代,但在研究古代行政制度或文獻學領域仍具學術價值。例如《中國文書史綱要》指出,條呈制度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的分級決策機制,是研究封建行政管理模式的重要語料。
“條呈”是一個漢語詞彙,多用于公文或書面表達,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條呈”指分條陳述的呈文,即以條目形式逐條說明的正式文書。例如在小說《巴山月》中,角色通過“條呈”提出策略性建議,用于商業決策。
結構與用法
示例與延伸
如:“這條呈S形的曲線”中“條呈”表形狀描述(非文書義),但此用法較少見。
近義詞與反義詞
提示:若需具體曆史案例或現代應用場景,建議查閱古籍或專業公文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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