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禦史台或禦史台官員。《新唐書·王源中傳》:“ 源中 上言:‘臺憲者,紀綱地,府縣責成之所。’” 宋 林逋 《追和集賢李建中工部》:“貧典郡符資月給,老持臺憲減霜稜。”《金史·世宗紀上》:“上謂禦史大夫 李石 曰:‘臺憲固在分别邪正,然内外百司豈謂無人。惟見卿等劾人之罪,不聞舉善。自今宣令監察禦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
"台憲"一詞為古代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曆史用法兩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構成 "台"原指高而平的建築,《說文解字》釋為"觀,四方而高者",後引申為中央官署名,如漢代禦史府改稱禦史台。《辭源》記載自魏晉始,"台"漸成中央監察機構的代稱。"憲"本義為法令,《爾雅》注"憲,法也",後特指禦史職責,《後漢書》有"憲台"之稱謂,代指禦史官職。
二、曆史語義流變
三、現代語義承襲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釋義為"古代禦史台的别稱",現代主要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古代制度考據領域。中華書局《古代職官漫話》指出該詞在當代的使用場景僅限于專業學術讨論,日常語言中已退出現代漢語常用詞彙體系。
(說明:因該詞屬生僻曆史詞彙,權威詞典釋義較為簡略,故未标注具體網絡參考文獻鍊接。建議查詢《漢語大詞典》實體書第7冊第1273頁,或《中國曆史大辭典》制度史分冊獲取更完整釋義。)
“台憲”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曆史用法如下:
“台憲”指代禦史台或禦史台的官員,屬于古代監察體系中的核心機構或職位。禦史台的主要職能是監督百官、彈劾不法行為,維護朝廷綱紀()。
部分資料将“台憲”解釋為“尊奉國家法律”(),但這一說法缺乏權威文獻佐證,建議以曆史原義為準。
綜合自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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