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柄的小鼓。以木貫之,搖之作聲。古祭禮用的一種樂器。亦指鞉鼓之聲。《詩·商頌·那》:“猗與那與,置我鞉鼓。” 毛 傳:“鞉鼓,樂之所成也。”《詩·商頌·那》:“鞉鼓淵淵。” 孔穎達 疏:“祭時之樂,其鞉鼓之聲淵淵而和也。”《隋書·音樂志中》:“設簴設業,鞉鼓填填。”
鞉鼓(táo gǔ)是中國古代文獻中記載的一種小型打擊樂器,其名稱由“鞉”與“鼓”組合而成。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鞉”通“鼗”,指帶柄的小鼓,兩側綴有耳槌,搖動時鼓槌自擊鼓面發聲。該詞最早見于《周禮·春官》,記載其為周代禮樂體系中“小師”掌管的樂器之一,屬于八音分類中的“革”類樂器。
從字形結構分析,“鞉”字從“革”部,表明其材質與皮革相關;右半部“兆”表聲,體現了漢字形聲字的造字規律。《說文解字》段玉裁注指出:“鞉,猶挑也,動搖作聲也”,生動描述了演奏時的動态特征。在功能應用方面,《詩經·周頌·有瞽》記載“鞉磬柷圉”的樂器組合,表明其在宗廟祭祀樂舞中的重要地位。
據《三禮圖》考證,鞉鼓的形制為木框蒙革,鼓身附長柄,柄端裝飾五色流蘇,兩側各垂耳槌,其形制特征與近代民間流傳的撥浪鼓存在明确的源流關系。漢代畫像石中可見樂師單手搖奏鞉鼓的形象,印證了《禮記·王制》所述“鞉鼓在庭”的禮樂場景。
權威文獻中,《樂府詩集》收錄的《鞞舞歌》表明該樂器在魏晉時期仍用于宮廷燕樂。現代考古發現中,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戰國青銅建鼓座,其銘文提及“鞉”類樂器的使用規範,為研究先秦樂制提供了實物佐證。
“鞉鼓”是古代文獻中出現的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字形及曆史語境分析:
字形解析
“鞉”由“革”與“兆”構成。“革”表示與皮革相關,可能指鼓面的材質;“兆”可能為聲旁或表意。整體可理解為一種皮革制成的打擊樂器。
詞義考釋
“鞉鼓”與“鼗鼓”相通,指古代小型搖鼓,形制為帶柄的小鼓,兩側綴有耳槌,搖動時耳槌擊打鼓面發聲。類似現代“撥浪鼓”,多用于樂舞或儀式場合。
功能與用途
在文言文中,“鼓”常作名詞(樂器)或動詞(擊鼓),而“鞉鼓”特指此類手持搖動的小鼓,多見于《詩經》等文獻描述的禮樂場景,如“鞉鼓淵淵,嘒嘒管聲”(形容樂聲和諧)。
引申關聯
結合“鼓”的文言義項(如鼓舞、發動),“鞉鼓”也可能象征節奏引導或儀式中的號召作用,但其核心仍為具體樂器名稱。
“鞉鼓”是古代小型搖鼓的專稱,屬打擊樂器,多用于禮儀或樂舞。需注意,此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研究時可參考《周禮》《詩經》等文獻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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