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常的規格;普通的等級。《後漢書·南匈奴傳》:“其南部斬首獲生,計功受賞如常科。”《三國志·魏志·任城威王彰傳》:“一日一夜與虜相及,擊,大破之,斬首獲生以千數。 彰 乃倍常科大賜将士,将士無不悅喜。”《舊唐書·劉蘭傳》:“刑典自有常科,何至於此!” 宋 王安石 《敕牓交趾》:“爵祿賞賜,當倍常科。”
(2).謂一般科第。 唐 殷璠 《河嶽英靈集》 高適 詩評語:“事性拓落,不拘小節,恥預常科,隱迹博徒,才名自遠。” 清 薛福成 《選舉論》中:“然則今之取士宜如何?曰常科之外,宜開特科。”
"常科"是漢語中的多義詞組,其核心含義可從兩個維度解析:
一、科舉制度中的常規考試體系
指隋唐至清代定期舉行的标準化選拔考試,與"制科"(皇帝特設的臨時考試)形成制度性對應。主要包含進士科、明經科、明法科等固定科目,其中進士科最為重要,成為士人入仕的主要途徑。考試内容以儒家經典為主,三年舉行一次,形成中國古代文官選拔的核心機制。
二、社會規範中的恒常準則
引申指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常規法則,《漢語大詞典》釋義為"通常的規範",強調事物運行中相對穩定的标準範式。如《宋史·選舉志》所述"立經義、詩賦為兩科,此常科也",此處即指科舉考試的标準設定模式。
注:文獻來源依據《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武漢大學出版社)、《二十四史校注》(中華書局)等權威典籍。
“常科”一詞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
基本含義
指“通常的規格”或“普通的等級”,多用于古代文獻中。例如《後漢書》提到“計功受賞如常科”,即按常規标準論功行賞。宋代王安石也曾用“倍常科”表示超出普通等級的賞賜。
曆史應用
漢代選拔官吏時,“孝廉”作為察舉常科的重要科目,要求官員兼具孝道與清廉。
唐代科舉體系
常科是唐代科舉的主要形式,與臨時性的“制舉”相對。科目多達50餘種,包括秀才、明經、進士等,其中以明經(考儒家經典)和進士(考詩賦、時務策論)最為重要。進士科錄取率僅約1/60,難度極高。
發展與演變
現代語境中,“常科”偶被引申為“持續學習、進步的狀态”(如),但此用法缺乏廣泛認可,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該詞核心含義圍繞“常規标準”與“科舉科目”展開,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唐會要》等古籍,或查閱科舉制度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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