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桃木刻成的辟邪飾物。《後漢書·禮儀志中》:“仲夏之月,萬物方盛。日夏至,陰氣萌作,恐物不楙……以桃印長六寸,方三寸,五色書文如法,以施門戶。” 王先謙 集解:“ 錢大昕 曰:桃印,《宋書·禮志》作‘桃卯’。注稱‘桃印’,本《漢志》,所以輔卯金,則印當為卯之譌。 黃山 曰:《事物紀原》載 漢 用朱索,連五色剛卯為門戶飾,是桃卯即剛卯矣。而《輿服志》明以卯為印,則桃卯亦可謂桃印,非譌也。”《晉書·禮志上》:“按 漢 儀則仲夏設之,有桃印,無磔雞。” 宋 蘇轼 《元祐三年端午貼子詞·皇太妃閣》之五:“仁孝自應禳百沴,艾人桃印本無功。”
(2).謂女子口唇塗紅。 明 沉仕 《桂枝香·美姝》曲:“玉容梅襯,絳唇桃印。”
桃印是漢族傳統民俗中的一種辟邪器物,特指用桃木雕刻或繪制的符印,主要用于端午節期間驅除邪祟、祈求平安。其文化内涵源于古代對桃木神性的崇拜,承載着深厚的民俗信仰。
桃印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東漢學者應劭在《風俗通義·祀典》中記載:“桃者,五行之精,壓伏邪氣,制百鬼。”古人認為桃木蘊含陽氣,能克制陰邪,故将桃木制成印符懸挂于門戶。清代《燕京歲時記》亦提到端午“懸桃印于門以避惡”,印證其作為節令驅邪物的功能。
傳統桃印多雕刻神荼、郁壘二神(傳說中掌管鬼門的神明)或八卦、符文圖案,以朱砂染色增強靈力。其用途主要有三:
桃印體現了中國古代“以象制邪”的巫術思想。民俗學者陶思炎在《中國鎮物文化研究》中指出,桃木的“五木之精”屬性與印章的權威象征結合,形成雙重辟邪效力。其紅色印文更強化了火克金的五行觀念,成為融合自然崇拜與人文儀軌的文化符號。
文獻依據:
- 應劭《風俗通義》(中華書局點校本)
- 陶思炎《中國鎮物文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
- 《燕京歲時記》(北京古籍出版社)
“桃印”一詞主要有兩種釋義,具體如下:
指用桃木雕刻成的辟邪物品,常用于古代民俗中懸挂于門戶驅邪。
形容女子口唇塗紅後的豔麗色澤,多見于文學作品中。
兩種釋義分别源于民俗與文學,需結合上下文區分。第一義更常見于曆史文獻,第二義則多見于詩詞曲賦的修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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