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簋与簠。盛黍稷的祭器。《新唐书·礼乐志二》:“至於坛埳、神位、尊爵、玉币、籩豆、簋簠、牲牢、册祝之数皆略依古。” 宋 李纲 《建炎行》:“空餘宗庙存,无復荐簋簠。”
(2).借指礼仪。 唐 韩愈 《元和圣德诗》:“掉弃兵革,私习簋簠。”
簋簠是古代中国祭祀宴飨时使用的两种重要青铜礼器,常以组合形式出现,承载着深厚的礼制与文化内涵。以下从形制、功能及文化意义三方面详释:
簋(guǐ)
圆口圆腹,器身常带圈足或方座,两侧多附双耳,部分带盖。主要用于盛放黍、稷等谷物主食。《说文解字》载:“簋,黍稷方器也”(注:今本《说文》作“黍稷方器”,但考古实物多圆器,或为传抄之误),《周礼·舍人》郑玄注补充:“方曰簠,圆曰簋”,明确其圆形特征。
簠(fǔ)
长方体,器盖与器身形制相同,合则一体,分则为两器。专用于盛放稻、粱等谷物。《仪礼·聘礼》载:“簠盛稻粱”,其形制如《考工记》所述“簠受一斗,豆实三而成觳”,体现规整的方形设计。
祭祀与宴飨的核心器皿
簋簠组合是周代“食礼”的象征。《礼记·乐记》云:“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二者在祭祀、宴宾时并列使用,彰显“敬天法祖”的礼制精神。考古发现中,诸侯墓常以“九鼎八簋”为标配,凸显等级秩序(如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簋8件)。
“簠簋不饬”的伦理隐喻
成语“簠簋不饬”原指礼器摆放不整,后引申为官吏贪污失职。《汉书·贾谊传》以“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饬’”为例,反映其作为礼法象征的严肃性。
簋簠的定名曾存争议。宋代金石学家误将部分簋称为“敦”,清代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始正其名。王国维《观堂集林》通过铭文与文献互证,明确“簋”即金文中的“皀殳”(音guǐ),而“簠”对应“甫”字,终结千年误读。现代考古类型学进一步证实,簋盛行于商至战国,簠则多见于西周晚期至春秋。
结论
簋簠作为礼器组合,既是先秦饮食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藏礼于器”的典型符号。其形制差异、功能分工及伦理隐喻,共同构建了古代礼乐制度的物质根基,成为中华礼文明的重要见证。
参考来源:
“簋簠”的正确顺序应为“簠簋”,是古代两种重要的礼器,常并称使用。以下是详细解释:
簠(fǔ)
簋(guǐ)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形制或考古实例,可参考《周礼》《仪礼》等文献及青铜器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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