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公议 ”。1.公正的义理。《荀子·修身》:“怒不过夺,喜不过予,是法胜私也。《书》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此言君子之以公义胜私欲也。” 汉 荀悦 《汉纪·武帝纪二》:“圣人以天下为度者也,不以私怒伤天下公议。” 宋 秦观 《白敏中论》:“夫公义私恩适不两全,犹当以道,权其轻重,奈何无故而废之哉。” 鲁迅 《华盖集续编·死地》:“历史上所记的关于改革的事,总是先仆后继者,大部分自然是由于公义。”
(2).公众的议论,舆论。《后汉书·袁术传》:“ 绍 议欲立 刘虞 为帝, 术 好放纵,惮立长君,託以公义不肯同,积此,衅隙遂成。”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五》:“﹝ 执谊 ﹞既而为 叔文 所引用,初不敢负 叔文 ,迫公议,时时有异同。”《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 晦翁 错问了事,公议不平,沸腾喧嚷。”
"公义"是汉语中具有深厚伦理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维度解析:
一、词源学构成 该词由"公"(象形字,原指平分器皿)与"义"(会意字,从羊从我,表仪容规范)组合而成,最早见于《荀子·修身》"怒不过夺,喜不过予,是法胜私也。《书》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此言君子之能以公义胜私欲也"(来源:《汉语大词典》电子版)。
二、基本释义
三、文化引申义 在儒家典籍中具有三重延伸:
四、现代语义演变 当代语言运用中衍生出两个新维度:
“公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多个角度进行解析,结合权威来源信息,具体解释如下:
公义指公正、正直,强调在处理事务时不偏袒任何一方,遵循道义准则,不受私利驱使。它既体现个人的道德品质,也用于评价事件或行为的公正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或宗教释义,可参考汉典、搜狗百科等来源。
摽拨闭门不纳不遑暇食不经卜夜才高运蹇参图成理慈云诞昭东不着边,西不着际顿伏堕髻恶兆放诞访外护愤疾赶麪杖櫜弓戢戈咯娄孤唳滚调海底眼沆瀣和奸横弧覈问化募璜璜鐄鐄黄幄火拼交议就封据恃拒守开卜恺至亢极之悔烂杀离构流求挛蹇冥供牛吃蟹派别軿车裒益欺诬赏光韶年社火参横桃李门墙甜冤对佻然推估土牛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