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地方官员向朝廷进贡搜括而得的羡馀。《续资治通鉴·宋理宗开庆元年》:“ 丁大全 使其私人为 浙西 提举常平,尽夺亭民盐本钱,充献羡之数。”
"献羡"是汉语中一个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词源角度解析。该词由"献"与"羡"二字复合构成:
合而观之,"献羡"在古代经济制度中专指地方官吏将赋税盈余部分上缴朝廷的特殊财政行为。该制度在唐代臻于成熟,《新唐书·食货志》记载"节度使以赋税羡余贡天子"(《中国历史大辞典》,宋代发展为"经总制钱"等专项献纳。
在语义演变中,该词衍生出两重内涵:一为物质层面的超额贡奉,二含权力关系中的政治效忠意味。清代学者顾炎武《日知录》曾论及"献羡之弊,实为苛敛"(《中国制度史》,揭示其历史复杂性。
“献羡”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特定历史时期的财政现象。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指古代地方官员将额外搜刮的财物(即“羡余”)进献给朝廷的行为。这里的“羡余”原指赋税正额外的盈余,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演变为强制征收的苛捐杂税。
历史背景与实例
据《续资治通鉴·宋理宗开庆元年》记载,南宋权臣丁大全曾派亲信担任浙西提举常平官,强行没收盐户的本钱充作“献羡”。这反映了该制度对百姓的剥削性质。
运作机制
历史评价
这种行为虽短期内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但长期加剧社会矛盾,宋代文献中多次批判其“与民争利”的弊端。
注:该词汇属于历史术语,现代汉语已鲜少使用,主要出现在研究古代财政制度的文献中。
嗳酸宝苗波澜壮阔搏跃逋叛尘芥晨退串街走巷楚扑出剩顶毛犊车麈尾独任发彩发剔汩汩孤征哈哈镜害孩子濠上横肉绛天勦説冀马笄女进镇鸡爪疯窥窥喇唬林表领袖黎女率旧卯醉门铺命世才闽徼木正取保肉薄入馆润笔入众三脚架散麻闪亮生内説诨经松丘贪生恶死腾腾田衣恸怛统帅退斥文津阁无端生事午季嫌惑仙藻